2013年6月30日 星期日

6月28日會議錄影

6月28日的會議現場錄影

已加字幕, 方便大家收看。(因為部份收音質素參差, 請見諒)

(影片下邊有一排圖案, 最左手邊有個長方形的那個鍵, 按下便可)

2013年6月29日 星期六

昭然若揭

大家都想做戶外電梯, 尤其近日天時暑熱, 有誰愛走上長長的樓梯。

2013年3月28日, 議程5係投票決定揀選戶外電梯井道的承建商。

當時, 大家投票決定, 暫停議決。點解???

1。因為, 成部電梯咁大工程, 設計, 電梯牌子, 有無諮詢過大家??

2。對於工程, 責任誰屬? 萬一工程出事, 邊個負責? 顧問? 井道承建商? 電梯公司? 還是, 我們法團?? (即我們所有業主)??

3。對於工程圖, 主席成日話, 圖已經攪掂, 到底, 該圖有無劃到地下水道改建? 電梯旁的樁柱尺寸?甚至, 電纜的舖展??


4。有無施工方法?? 石屎點處理? 如何運送? 如何施工?

5。萬一有人困電梯, 如何拯救及逃生?? 大家可能像貓一樣有九條命, 鬍鬚仔膽小, 命只得一條, 所以鬍鬚仔最擔心意外。而呢D意外, 我地法團又需唔需要負責??

6。而主席女士早已向大家展示其理解能力及法律知識。一個連議程寫咗大家都唔明的人, 一個連通告出咗大家都得啖笑的人, 一個連舉證責任係控方都唔知的人。大家敢唔敢靠佢去處理一個咁大的工程??

甚至, 明知大家要佢撤換佢, 佢死都一定要完成佢最後使命, 要去起呢部戶外電梯。



唔係呀, 鬍鬚仔, 佢都係想為街坊服務, 佢想改善屋苑設施, 大家受惠呀??

係?? 咁佢又雞咁腳去賣樓?? 

故事太多疑點, 嗱, 唔好話俾我聽, 你地當中有人私底下未經法團同意簽咗D乜乜合約, 爆到出來, 監都有得坐架。斷估,唔會。。。。。掛。。。。。

鬍鬚仔答應大家, 只要我地可以清晒D瘀血, 鬍鬚仔一定全力去幫大家完成部戶外電梯的工作, 包括諮詢會, 推介會, 全部透明化, 顧問, 承建商, 電梯牌子, 電梯款式, 全部由大家投票決定, 絕對無黑箱作業呢枝歌仔唱。

你信主席會幫你地?? 三四個月了, 佢有無跟進過部電梯?? 所有開的會, 所有會議記錄, 有無提過??

到時出問題, 主席會唔會睬你地?? 會唔會承擔責任?? 請問我地屋苑業主, 有無邊個認為主席係可信的??

文件, 文字, 騙不了人。如果有人打法團主意, 即使係一毫子, 鬍鬚仔話過, 同你沒完沒了。


6月28日常務委員會, 又以報警腰斬

第二次與主席舉行法團常務委員會。

(註, 第一次開會乃2013年5月尾, 主席一進場便要求投票宣布會議取消, 之後, 報警, 話受人襲擊。結果, 腰斬)

今次議程共10項。

2013年6月28日常務會議議程

由於會議進行前錄音系統有點技術問題, 故大家同意, 先就未有爭議的議程6,7,8,9進行討論。

會議順利, 大家很快就完成議程6,7,8,9。

接著, 便進行討論議程2。

議程2 : 跟進及通過2013年5月13日常務會議記錄。

鬍鬚仔提出, 不可魚目混珠, 5月13日是內務會記錄, 並不是一般的常務會議記錄。

當日, 2013年5月13日, 開會地點是黃金海岸會議室, 其實, 鬍鬚仔早於當日, 即2013年5月13日, 已電郵黃金海岸管理處, 查問有關海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到該會議室開會一事。

黃金海岸管理處回覆的電郵

龍小姐清楚向鬍鬚仔表示, 當日法團並無向黃金海岸管理處預訂場地, 而作為非住戶的主席, 及另外四位委員, 根本不可以進入該屋苑, 更遑論可以開會。

有對方白紙黑字確認, 鬍鬚仔希望主席可以提供證據, 證明當日的確有在當時當地開會。否則, 何以能讓法團通過這個會議記錄??

而海景花園共有十屆法團, 之前亦有開過內務會及常委會, 但從未在常委會中確認內務會議的記錄。

否則, 以後的主席委員, 只需自己打一份會議記錄, 便可無聲無色議決供應商, 付款, 屋苑的利益便沒有保障。

主席只回覆, 所有內務會的召開是合理合法。(但她沒有解釋何解合理合法), 坐於會議室外的業主, 便進入會議室, 向主席追問。

鬍鬚仔再提出, 5月13日的內務會議, 主席及四位委員通過聘請鍾沛林律師行。(但沒有招標), 而翻查之前的會議記錄, 2012年4月21日會議記錄第3.5項, 同樣的人, 同樣的鍾沛林律師行, 都有進行招標, 為何今天要如此特別??

而同時, 為何主席可以限制, 將法團律師公器私用? 只讓主席一個人可以向法團律師查問?? 以後主席便可以假傳聖旨, 事事以“律師話可以”, 但所有委員都沒有權向律師查問, 事事蒙在鼓裡, 成為主席的橡板圖章??


結果, 主席通知管理處職員, 要求報警。(唔識答嘛, 咪報警LOR)

議程2不了了之, 沒有表決, 突然主席要商討議程3.2

議程3.2 "跟進2013年3月28日升降機的議程, 進行商討及議決“

(請問大家明唔明呢條議程係講乜??)

呢頭主席讀完條議程, 佢開始舉手, 跟住佢班委員開始舉手。我讀得書少, 我真心唔明個議題講乜,舉手代表D乜?? 就算全部人通過議決, 咁即係要管理公司做D乜??

最好笑係, 當鬍鬚仔問主席呢個議程代表乜意思, 佢自己都呆咗。。。。。答唔出。



大家在等待主席回答時, 警方出現了, 在會議室內請出主席, 登記問話。(因為主席要求報警)

警方要求大家留在會議室。

接著發生乜事?? 

主席請出司庫陳力華, 委員張運發, 張伙有, 吳麗霞, 聚集在三座門外, 起初大家沒有為意, 原來, 他們就在三座門外就地舉行餘下的議程, 以五人之力就地正法,舉手通過晒所有議程, 然後各自歸家。


問題係邊度?? 聰明的你應該估到, 無錯, 就係部戶外電梯。


請大家密切留意跟住來的網誌。















2013年6月27日 星期四

又再向李淑玲女士入稟

繼之前有業主向李主席入稟, 又有另一位業主向主席提出法律行動。

LDBM181/2013

數下手指, 迄至今已有三單, 分別係

LDBM156/2013

LDBM175/2013

LDBM181/2013

有再進一步的情況, 會再同大家報告。


2013年6月24日 星期一

再向主席李淑玲女士入稟

街坊希望我將有關入稟李淑玲女士的入稟狀放在這裡讓大家參考.

LDBM175/2013

未知主席是否又想以法團的金錢來處理佢個人的訴訟呢?? 我地拭目以待.

2013年6月20日 星期四

LDBM139/2013

好多街坊都好關心, 到底排期要排到幾時。

下邊條LINK, 係等大家可以睇下目前法團審理案件的編號。

CLICK入去, 再按土地審裁署, 就可以睇到案件。

由於我地案件係有關BMO(物業管理條例), 所以, 留意LDBM字頭的案件編號便可。

審訊案件表

好似2013年6月20日, 已經開審了LDBM103/2013

大家可以數下手指。

2013年6月19日 星期三

業主對主席的最後通碟

之前有兩位街坊, 以不少於5﹪業主簽名要求主席召開法團的業主大會。

按法例, 主席女士應該6/17日就該會議的召開日期發出通知, 而該會議需於收到業主通知的45天內召開。

當然, 主席女士又係睬你都傻啦。

兩位業主決定向主席採取個人訴訟, 而同時亦向主席發出最後通碟。

並要求鬍鬚仔係呢個平台同各位有份聯署的業主講聲。

鬍鬚仔當然樂意照做。

以下係兩名業主向主席發出的信件原文。

要求解散法團的業主大會召集人信件

要求議決是否用法團名義提出訴訟的業主大會召集人信件




2013年6月12日 星期三

又有一位業主希望藉這個平台登出來信


各位業主:

  屋苑近期多番書信戰,每隔幾日來自正反雙方書信,「我見其煩」!首先,是3月28日之業主大會,有人不理本屋苑之重要決策,摒棄業主們之訴求下且「聲稱」辭去主席一職,拍檯離開!惟「聲稱」業主們的大力挽留下而繼續留任,利用各種無賴之手法拖延與業主溝通之會議,一再拖延交出本業主立案法團之印章,一再拖延承諾退下之本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寶座」!我行我素,獨來獨往,需知道,業主立案法團是為大家而服務,並非有求不應,小圈子內完成所有重要與法團認為的「瑣碎」決策!箇中有什麼意圖?「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為求自保,拖完又拖。

  我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你亦是有理有節的控告對方,但可知香港法律乃提告者需就控告舉證?並非你信中意願的犯案者就須舉證!要知道打一場官司往往需要龐大金額!在屋苑需要動用龐大金錢之前,身為業主的我仍想有一番主意,既然主席你知你無權力去懲處犯罪者,那即是你也知道你權力有限吧?你不是法官,但你知道這場官司你有百分百贏的把握?會否有點兒講不通嗎?在此,只想笑言一句,如果主席你在沒有大部分業主們的支持及同意下,成功贏了這場官司,我本人會為你拍兩下手掌。但不幸地輸了,你豈不是沒有得到大部分業主們的支持及同意下,利用了我們的錢去打一場我們都不願打的官司?到時我們各業主們真的「恨錯難返」了!其實本人亦有一建議,既然主席你聲稱這場官司立案法團必勝無疑,你願意在有法律約束之情況下承諾,如果立案法團輸了,你會為立案法團的敗訴而付上所有訟費與其餘開支!否則你應召開一次業主大會解釋你正在為屋苑提供什麼的服務?釐清業主們願打官司與否?可知到處流言四起,我相信業主們真的好想知道事情發生到什麼地步,但我深信;我唯一我「無知」是,根本唔知你究竟想點?可知有些事情無畏無懼是好的,但麻煩你可否不要慷他人之慨?再者,說無知應該你比我地當中的更甚!最後,學習一下你的招數─「重覆完又重覆」!要業主們不用擔心,煩請召開一次業主大會釐清業主們的意願!令我們不置於流言之中被誤導,釋除我們的疑慮!


                                                                                                         海景花園722A業主

2013年6月10日 星期一

回覆有關屋苑投訴

有關五, 六, 七座L1停車場的燈光問題, 已經歴時三天, (不過接啱係星期六日)。

已經向管理處發出電郵追問維修時間。


另外, 有關兒童泳池週邊的燈光, 亦同時全組失靈, 對於習慣晚上飯後散步的街坊不便, 街坊尋晚向我投訴, 亦已代發電郵向管理處要求跟進。

袁經理口頭上回覆會馬上跟進及回覆, 且待收到他的電郵便馬上貼在這裡。

如有問題, 歡迎就屋苑問題向本人反映。




2013年6月7日 星期五

有關 : LDBM139/2013 答辯書

LDBM139/2013 答辯書

就有關官司, 鬍鬚仔好多謝好多業主關心, 所以, 先將答辯書放係呢度, 等大家可以參閱。

而另外, 相信更多業主關心我地希望撤換主席或者解散法團的要求, 到底鬍鬚仔有無做到嘢?? 主席硬係唔開會又點算??

鬍鬚仔已經正式入稟主席個人。。。。

LDBM156/2013入稟狀

謹向大家交待。

海景花園居民新交通安排通知

礙於主席的政黨之爭, 所以, 海景花園的居民係無辦法接到最近區議會有關交通的資訊。

鬍鬚仔姑且做下傳聲筒, 等大家可以知道一二。

1。由外區到屯門的轉車站, 將於2013年7月13日啓用。

2。至於由屯門往外區的轉車站, 將會增加多兩組巴士進入該轉車站, 分別為52X及53。

3。而轉車站亦提供龍運巴士, 所以, 海景居民如要往機場, 可直接在轉車站上車。(不過, 要考慮該車會否爆滿。)



有關外區往屯門的轉車站資料, 可參考下列文件。

區議會五月份文件

區議會六月份文件

而對海景花園居民最大改變的, 就是962線的重組。

直到目前還未確定落實日期, 但有傳會於第二階段轉車站啓用後一個月進行重組。

總結如下 :

1。將分繁忙時間及非繁忙時間。(即上午09:00前及傍晚放工時段為繁忙時間)

2。繁忙時間, 962維持不變, 即由海景上車後, 經小欖轉車站後就直上屯門公路, 三號幹線。

3。但非繁忙時間, 就全線由962B取代, 而962B的港島總站, 由原本的金鐘改為銅鑼灣。

4。962B, 將會取道深井, 再上屯門公路, 中間大約增加9個巴士站。

5。當然, 繁忙時段, 海景居民亦可使用61M, 52X及53, 在轉車站轉乘960/961九巴到港島, 避免深井段擠塞, 但車費則會略貴。

有關運輸署的建議, 以及本區區議員的反建議, 各位亦可參閱以下文件。

交委會三月份建議

交委會十一月份文件

當區區議員的反建議

此外, 鬍鬚仔亦向區議員建議, 考慮再增加K51經過屯門轉車站, 以便增加各海景花園的居民乘車的選擇, 以減少在巴士站輪候的時間。這點, 則交給議員去跟進。


好似有點離題, 但有關各位街坊的利益, 鬍鬚仔僅此用一個篇幅, 讓大家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