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3日 星期二

今日張貼的通告

22﹣7, 我地已經張貼了七月二十日的會議紀錄。

同時, 我地都出了一張通告, 禁止任何人再以法團主席以及利用盗用法團印章。

點解會咁寫??

事緣, 今天下午, 有人在各大堂張貼了以下文件,



呢份文件引起大家的恐慌同投訴, 所以, 鬍鬚仔通知管理處將文件除下。

如果任何人再非法使用法團主席之名以及再盗用印章, 鬍鬚仔將會報警處理。

同時, 鬍鬚仔亦會致函前主席李女士, 要求取回印章, 瑣匙以及一些法團文件。

希望一切順利, 不用浪費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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