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維修馬海月前, 向海景花園發出信件, 要求法團簽署維修完工紙.
法團拒絕簽署, 並已通過律師去信, 要求顧問就維修的缺撼提交工程報告副本.
馬海無睬我地.
大維修承辦商月前亦向法團發出律師信, 要求法團支付保固金.
法團認為, 既然有關工程的缺憾尚未處理, 當然無法支付保固金. 並希望輝煌能與我們法團開會商討就工程缺憾進行執漏.
輝煌今次就再以律師信, 並沒有提出我們所要求的執漏或承擔責任. 反而只一味要求我們付款.
輝煌律師信, 要求我們支付保固金
管委會已指示律師回信. 會再向各位交待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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