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要向大家報告一下目前官司的情況.
LDBM156/2013,
LDBM175/2013
LDBM181/2013
基於李淑玲已非海景花園業主及管委會主席, 即使上述三宗官司勝訴, 李淑玲亦無法替入稟的業主安排業主大會.
所以, 這三單官司, 四位業主入稟要求控告李淑玲沒有按法例召開會議, 已經沒有意義, 所以原告人已經向法庭要求中止聆訊.
至於LDBM209/2013, 李淑玲, 符偉樂及吳國清等, 已準備了反對誓章,
LDBM209/2013 李淑玲反對誓章
李淑玲以此反對我們將她及符偉樂, 吳國清三人加入原告行列.
法官已就上述申請, 安排2013年12月30日早上10:00 於土地審裁處2號法庭進行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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