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日 星期二

點解要踢5月13日的內務會議

大家近日有無發覺, 大堂乾淨晒?? 乜通告都無晒??

咁O岩呢頭撕晒D通告, 嗰頭就有客上去主席層樓度睇樓..... 可能主席終於都知道, 呢D好似符咒樣的通告係幾咁乞人憎哩.

點都好, 呢D符咒撕走咗, 大家係咪覺得陰天籠罩的海景花園, 已經開始見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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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業主睇完之前個網誌, 有關6月28日的常務委員會錄影, 唔太明白, 點解鬍鬚仔一定堅持唔俾5月13日的內務會議通過.

我地大家先睇下5月13日的會議議程及會議記錄.


 
(唔好意思, 我只能夠用手機拍攝)
 
 
至於2013年5月13日的會議記錄, 係2013年6月8日張貼. (但主席專登將日期寫係2013年5月13日)
 
 
 
4.2, 議決及通過4月27日特別業主大會增聘臨時保安員之款項$6,240.00, 出席委員一致通過.

(主席請咗成十個G4保護佢一個人, 作為業主, 你同唔同意用呢筆錢??)

4.5 由於屋苑大維修保固期首尾(手尾)總(仲)未完結, 需要鍾沛林律師行協助, 所以委員會一致議決通過聘請鍾沛霖律師行為屋苑顧問律師, 為期一年. 由於收到鍾沛林律師行的指示, 今後咨(諮)詢法律意見, 需管理委員會通過授權1人為代表咨(諮)詢律師, 一致通過授權主席李淑玲為代表咨(諮)詢法律意見.

(請問鍾沛林律師行出過一封律師信俾輝煌, 叫人地唔好唔好告我地, 等候我地進一步回覆之後, 跟進過D乜??)
2012年4月21日常務會議紀錄 . (3.5節) 同一堆主席及委員, 當時都識得揀律師要三間報價, 今次點解又唔駛?? 而家到底鍾沛霖律師行開乜價?? 大家知唔知??

如果咁都得, 你俾佢地過會, 以後大家唔好怨, 點解法團D錢亂咁駛, 因為, 你唔反對佢, 即係表示同意.
 
至於今次法團的律師只服務主席一人, 3月28日事件大家有目共睹, 點解我地俾錢但只得主席一人可以享用?? 不如法團買層樓俾主席佢老人家咁勞苦功高, 俾佢同家人休息用啦.
 
至於最大問題, 係議程5.2項, 商討表決向有關人士及公司提出訴訟.

我地有業主以5%希望將是項決議交由業主大會議決, 主席反對開會.
我地提出反對, 並將之放入會議記錄,



就係以白紙黑字, 有關主席及另外四位委員, 佢地要對呢個決議負上個人責任. 所引致的訟費, 我地保留權利向佢地五人追討.

(喂, 鬍鬚仔, 主席, 司庫, 委員賣緊樓喎. 點算?? )

(仲有人未賣架嘛. SORRY LOR)
 




2 則留言:

  1. 就係以白紙黑字, 有關主席及另外四位委員, 佢地要對呢個決議負上個人責任. 所引致的訟費, 我地保留權利向佢地五人追討.【認同】吾好放過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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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7日20日大會主席又再腰斬大會點蒜,佢強項黎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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