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LDBM209/2013

有關LDBM209/2013, 關於2013年7月20日,業主大會議決將李淑玲主席及委員身份撤銷的案件,

李淑玲不服該會議,並用法團名義向鬍鬚仔及賴主席入稟。

法庭將於2013年12月3日09:30 於土地審裁處第二庭進行預審。

法團要求,將入稟人由「海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 改為「李淑玲, 符偉樂及吳國清」

委員間的爭拗,不應該由「法團」去入稟,亦不應由「法團」去負責訟費。

以下是今天收到符偉樂先生對於該案件的來信。

鬍鬚仔亦讓各位參考。

符偉樂2013年11月21日來信

案件審理後,法團會將中間的來信書信,作一個報告向大家交待。

有關顧問公司的一點資料

本屋苑的顧問公司, 馬海良棟建築顧問有限公司

網頁簡介

http://srlt.com.hk/eng/background.php  (成立日期 2004年)



在網上查看有關該公司, 有幾單新聞

http://m.on.cc/nc/hknews/20121016/20121016133234lc.html  (2012年10月16日)

【on.cc 東方互動 專訊】馬海良棟建築顧問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梁文華,不滿九龍科發道雅閣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於今年7月發信北角城市花園業主,指信中內容誹謗,現入稟高院向雅閣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索償。

那再查看一下雅閱花園的維修,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00911/14439295 (2012年9月11日)

【本報訊】九龍城豪宅雅閣花園一名業主代表,昨晨飲早茶後回家,在大閘外遭獨行兇徒手持牛肉刀伏擊,事主狂奔50米逃命,但終被追及推倒地上,左手中刀披血,當兇徒再進一步施襲時,幸好一名交通警員巡至喝止,兇徒逃去無蹤,事主被送院治理。事主懷疑遇襲與大廈外牆翻新工程有關。警方九龍城重案組正調查事件真相。
記者:黃學潤 馬耀文
現場為九龍城科發道8號雅閣花園二座對開,屋苑共有兩座,每座12層,每層4個單位,連四座獨立洋房,合共116個單位,面積由1,075至1,378方呎,洋房面積2,249方呎,樓齡約20年。

交警巡經喝止兇徒逃去

遇襲事主姓楊(52歲),住雅閣花園二座一單位。據稱,楊以往從事裝修工程,目前以投資股票賺錢。昨晨9時許,楊如常飲早茶後返家,在大閘外準備入屋苑之際,一名戴口罩及手持牛肉刀的男子突然撲出,楊大驚立即拔足逃命,兇徒窮追不捨。
兩人沿科發道行人路追逐50米後,楊終在科發道2號對開被兇徒追及推跌地上,兇徒即向他手起刀落,楊左手臂中刀,右手及右腳亦擦傷流血,正當兇徒再向楊揮刀之際,一名交通警員剛駕電單車巡經,見狀大聲喝止,兇徒事敗狂奔逃去。楊手腳受傷,現場血迹斑斑,經送院治理後情況穩定。警方事後在現場撿獲一隻用白色膠袋盛載的手套及一個口罩,懷疑與案有關。
楊自稱無與人結怨,但去年中其住所大廈計劃進行外牆翻新工程,工程費2,000多萬元,每戶須支付20多萬元,去年底開工,預計今年11月底完成。楊熟悉工程運作,被推舉為業主代表,負責跟進工程事宜。楊指工程已完成三分二,但最近發現工程質量及建材物料有問題,楊收集住戶意見後,決定與承建商進行商討,相關人士原定昨晚開會,但因為楊遇襲受傷,會議要押後。

事主稱「冇諗過俾人斬」

楊自稱今次遇襲與他的公務有關,他說:「屋企人都叫我唔好出頭啦,我其實有心理準備,預咗行街俾人打,但冇諗過俾人斬!」警方正調查事主遇襲原因,不排除任何可能性,暫時無人被捕。
承建工程的公司負責人李先生表示,有關工程包括外牆、食水及去水喉更換,預算今年11月30日完工,有關工程合約是由立案法團聘請顧問公司處理,他迄今沒有收過任何合約改動事宜,他承認其間有接獲住戶投訴,但大多與擺放泥頭不當或清理建材物料有關,對有業主代表遇襲,他不作評論。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李淑玲集團玩完未?? 未.

再次收到聲稱代表我們海景業主立案法團的符偉樂先生及吳國清先生的來信.

11月22日符偉樂先生的來信

對呢封信既然是呈堂證供, 鬍鬚仔唔會係呢度回應.

且留待各位街坊自行討論吧.


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廉署的宣傳短片

唔知大家有無睇過, 反正而家又話要熄電視, 支持發牌.

不如大家睇下短片, 可以學下嘢.

(大家睇完, 覺得我地海景中咗幾多項??)


輝煌來的律師信

各位街坊,

輝煌建築(亞洲)有限公司, 我們的承辦商, 已經向海景花園發出律師信, 要求支付大維修的保固金.

輝煌的律師代表交來的律師信

法團亦已經指示屋苑法團律師回信. (信件將會於發出後載上)

本法團強調,

1. 法團並未簽署過有關大維修的任何文件. 包括輝煌在律師信中提及的文件.
2. 就維修合約的細節及驗收, 法團與顧問公司有不同的看法, 正等待顧問公司向法團提及有關的文件資料.





另外, 有一單好多年前的新聞文章, 鬍鬚仔只係放上來俾人參考.

當中, 亦係承辦商話出示顧問公司的完工紙, 並聲稱完工,
但維修結果欠佳,報章有詳盡報道.

太陽報2005年9月16日報導

長安於去年九月進行大型維修工程,包括為安洋樓及安海樓業戶更換鹹水喉,惟稍後管業處發現承辦商未有依約進行防漏工程,住戶質疑法團監察及驗收不力,有透過租置計畫買下該單位的小業主,更擔心日後出現滲漏問題,需自付維修費。
長安安海樓單位業主劉太指出,他早年透過租置計畫購買現時居住的公屋單位;去年大廈進行換喉工程,基於大廈設計,部分公共鹹水喉安裝在個別單位的廚房或廁所內,故承建商曾進入劉太的單位廚房進行工程。今年初,樓下住戶投訴單位內公共鹹水喉滲水,多番追查下,才得知樓上相隔多層的單位曾發生鹹水管爆破,引致鹹水滲漏,懷疑因換喉後未有進行防漏,引致鹹水滲至樓下其他單位,遂向管業處投訴。
擔心日後自付維修費
七月初管業處公布發給工程顧問公司的信件,指發現有關承辦商未有依照合約,為更換鹹水喉的單位進行防漏工程,故不接受有關工程顧問公司發出的完工證書。劉太質疑法團及管業處監管不力,未有徹底驗收,引致現時的爭拗,擔心日後難以追討。他指出,兩幢大廈有逾千個單位:「如果再爆一次喉,滲水落下面層樓咪要我小業主畀錢整。」
檔案編號:082404、091110
長安業主立案法團表示,該有關大型維修工程由去年九月二十日展開,至今尚未完工,故未完全驗收及未支付所有費用。現時已進行更換鹹水喉的樓宇為安海及安洋樓,涉及款項四百萬元。
該項工程由法團經招標聘請的顧問工程師負責統籌、監管及督導經招標而聘用的合約承辦商進行有關工程,工程合約中已註明需要進行防漏工程,法團已委託該管業處代表聯繫各方及提供輔助,法團則會參與工程最後驗收。
長安管業處表示,該處受法團委託代表聯繫顧問工程師及承辦商,並於管業範圍提供協助,惟此項工程尚未完工。該處早前根據工程項目驗收時,發現有關公司的防漏工程有未完善或遺漏工序,故已指示及安排顧問工程師及承辦商根據合約,立即施工執漏,該處亦直接協助聯絡有關業戶安排施工時間,以便承辦商可盡快完成執漏工序。根據該處紀錄,施工期間只有不多於兩次屬一般的漏水事件,均獲迅速而妥善地處理,未有造成不便情況。
施工欠妥仍獲完工紙
CT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鄧先生表示,該公司受法團委託負責招標、施工監管及驗收,合約期由去年八月三十日至今年三月十日,工程包括為上述兩廈更換鹹水喉,有關單位總數達一千六百三十二戶,當中合約註明承辦商需利用防水英泥沙批盪單位內喉管通道的石屎地台板,以及連接地台三十厘米高牆邊。
該公司於四月十六日聯同法團及管業處驗收上述工程時,發現有部分單位未完成防漏工程或手工欠妥善,惟因沒有影響喉管運作,故發出完工證,同時發出工程缺陷清單(即俗稱執漏紙)要求承辦商作全面檢查及跟進有關工程,並於十四日內完工,惟在相約住戶入屋進行工程時遇上困難,故延至六月中執漏工程才正式開始,至今已完成了約一半個案,該公司與工程承辦商將會繼續跟進。
工程承辦商輝煌建築(亞洲)有限公司表示,該公司與長安業主立案法團簽訂維修合約,主要負責維修屋內的鹹水喉及防盜欄等工程,有關工程已於今年三月完成,該公司更獲發完工證書,並已為工程不妥善之處進行執漏。
法團無助盼政府施援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表示,長安的業主可以聯絡食物環境生署進行色粉測試,以確定漏水的源頭,查明屬樓上住戶個別問題或是因為維修工程不善所引致,如果屬於前者便可以向樓上業主追究責任,後者則需向法團追討。
佘慶雲續稱,政府鼓勵業主成立法團及跟進維修進度,但由於大部分法團成員不諳法律及缺乏相關物業管理經驗,遇上工程及相關合約問題時,未必能夠及時發現問題,以致日後引起爭拗,加上法團又難以動輒花費龐大的律師費,透過法律途徑追討有關方面,故他建議政府為法團提供免費或廉價的法律顧問服務,減少同類情況出現。

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

有關屋苑問卷調查及業主大會

屋苑已經出咗問卷調查, 希望各位憑自己所見,個人的感覺, 到底對今次維修工程滿唔滿意, 有無工程的手工問題,希望要求「輝煌」執漏。

如果你有任何因為維修反而成為「苦主」, 係自己屋企範圍見到喉釘, 棚釘,新做的外牆發現裂紋, 請你係問卷上填清楚。

*****

關於室外電梯




係上一次的諮詢會,我地問咗顧問「郭浩」好多次, 除咗屋宇署申請, 請問仲有無其他政府部門需要提出申請? 而呢D部門係咪已經覆晒我地話興建室外電梯可行。

顧問實牙實齒話無問題, 又話有齊晒所有文件。

本人,以及管理公司, 分別出咗電郵俾顧問, 要求提供文件。

但直到今天, 都未有回覆。

點解鬍執著一定要睇呢D文件??

因為, 如果我地未得到所有政府部門肯首,或批準, 自己私自去簽承辦商的合約,
就會好似港視咁,

合約簽咗但政府唔批,對唔住, 我地就要俾晒所有錢俾承辦商。



唓,屋宇署批得, 地政署梗係無問題啦。。。





我可以參考的資料唔多, 只搵到一份黃大仙區議會的報告,

一個居屋, 想「更換」屋苑內的保守亭,屋苑亦有足夠地積比去興建。(好過我地)

屋苑署批準, 但結果地政署唔批而令到工程擱置。

(如果換轉係海景, SORRY, 咁就要俾錢承辦商請佢地離開)

電梯起唔成,但錢就駛晒。



希望大家明白鬍鬚仔點解要咁堅持, 鬍鬚仔只係認為, 一萬次的小心都不嫌多。

係亞公的問題上,作為管委會,鬍鬚仔係以亞公的利益放係最大考慮。因為, 街坊選我地出來, 係要「小心地」為大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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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維修的合約及戶外電梯的文件, 都已經張貼係法團辦公室的門外,希望有助大家對填寫問卷同業主大會投票有資料性的參考。














2013年11月6日 星期三

LDBM209/2013

係時候都向大家解釋一下, LDBM209/2013的進展.

呢單官司, 係當時李淑玲女士以"業主立案法團"的身份, 去控告管理委員會的成員.

由於"業主立案法團"(即係大家)慘被擺上枱, 所以, "業主立案法團", 委托律師, 要求將申請人轉番做"李淑玲, 符偉樂及吳國清".

李淑玲女士雖然已經搬走, 但律師已經找到她的新住址. 亦已經將法庭傳票親手交給她.

至於符偉樂及吳國清, 律師發現佢地當日去土地註冊署上面的註冊, 地址係不正確. (涉嫌違犯偽造文書的刑事罪行)

但好乖覺的他們, 今天向我地律師回覆以下文件.

符偉樂11月6日的信件

呢一仗, 我沒有迴避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