鬍鬚仔唔爭氣, 即使以身家性命擔保, 願意放棄工作咁去為屋苑服務, 希望法團能夠考慮讓鬍鬚仔成為法團的義務書記, 以協助管委會處理文書及日常事宜。
恭喜簡先生, 鬍鬚仔亦輸得心服口服。按簡先生口述, 由於法團主席感到事務繁重, 需要多次出入急症室, 心身疲累, 但又唔想放棄主席呢個(「?」)位, 所以向前區議員李桂芳女士求助, (但點解唔向現任區議員朱順雅要求協助??)
據報道, 李桂芳女士雖然個人事務繁重,但仍能為海景花園主席安排「專業」的人士來解決屋苑事務, 雖然簡先生並非本屋苑的住戶, 主席更聲稱之前並未見過簡先生。(鬍鬚仔按, 李淑玲主席於2012年1月26日的特別業主大會中, 介紹簡先生與鬍鬚仔認識, 有街坊亦做証), 但法團仍認為, 這位「謎」一般的簡先生, 比鬍鬚仔更勝任, 處理及接觸有關屋苑工程, 日常運作, 財務管理, 甚至各業主的個人資料。
看官有與趣, 不妨向管理處借閱2013年2月4日的會議錄影, 主席對這位「完全不認識」的簡先生, 在三十多戶業主的反對下, 堅持投以信任一票, 甚至, 當其他委員有猶豫, 甚至毫不掩飾, 直接抓起其他委員的手來投票支持。鬍鬚仔聞所未聞,拍案叫絕。
(希望管理處能保存好錄影, 別要在重要部份打格或刪除。)
鬍鬚仔明白, 好多業主同我都擔心, 如果有其他人加入法團成為「義務書記」, 其職責並不受建築物條例344約束, 萬一好多文件唔見咗, 我地點算??
放心。駛乜咁麻煩?? 法團主席己經赤裸裸咁拿緊文件啦。。。。2013年1月26日業主大會, 各位業主所投的票, 業主代表, 律師, 民政事務署代表, 簽晒名, 我地放係管理處的票, 法團主席咪一樣話拿走就拿走。。。(我真係想問, 拿來做乜??)
唔係開管委會, 我地真係唔知。如果法團落ORDER, 以後管理處同法團的文件交收, 法團唔簽名, 或者唔認數, 口同鼻拗, 我地真係唔知點算。
管理公司信件, SEGD/13/L018
其實, 點解法團唔肯做一些有建設性的事,而只集中精力不斷咁去攪小動作??
日防夜防。。。。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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