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5日 星期二

簡先生成為我地義務書記

鬍鬚仔唔爭氣, 即使以身家性命擔保, 願意放棄工作咁去為屋苑服務, 希望法團能夠考慮讓鬍鬚仔成為法團的義務書記, 以協助管委會處理文書及日常事宜。

恭喜簡先生, 鬍鬚仔亦輸得心服口服。按簡先生口述, 由於法團主席感到事務繁重, 需要多次出入急症室, 心身疲累, 但又唔想放棄主席呢個(「?」)位, 所以向區議員李桂芳女士求助, (但點解唔向現任區議員朱順雅要求協助??)

據報道, 李桂芳女士雖然個人事務繁重,但仍能為海景花園主席安排「專業」的人士來解決屋苑事務, 雖然簡先生並非本屋苑的住戶, 主席更聲稱之前並未見過簡先生。(鬍鬚仔按, 李淑玲主席於2012年1月26日的特別業主大會中, 介紹簡先生與鬍鬚仔認識, 有街坊亦做証), 但法團仍認為, 這位「謎」一般的簡先生, 比鬍鬚仔更勝任, 處理及接觸有關屋苑工程, 日常運作, 財務管理, 甚至各業主的個人資料。

看官有與趣, 不妨向管理處借閱2013年2月4日的會議錄影, 主席對這位「完全不認識」的簡先生, 在三十多戶業主的反對下, 堅持投以信任一票, 甚至, 當其他委員有猶豫, 甚至毫不掩飾, 直接抓起其他委員的手來投票支持。鬍鬚仔聞所未聞,拍案叫絕。

(希望管理處能保存好錄影, 別要在重要部份打格或刪除。)

鬍鬚仔明白, 好多業主同我都擔心, 如果有其他人加入法團成為「義務書記」, 其職責並不受建築物條例344約束, 萬一好多文件唔見咗, 我地點算??

放心。駛乜咁麻煩?? 法團主席己經赤裸裸咁拿緊文件啦。。。。2013年1月26日業主大會, 各位業主所投的票, 業主代表, 律師, 民政事務署代表, 簽晒名, 我地放係管理處的票, 法團主席咪一樣話拿走就拿走。。。(我真係想問, 拿來做乜??)

唔係開管委會, 我地真係唔知。如果法團落ORDER, 以後管理處同法團的文件交收, 法團唔簽名, 或者唔認數, 口同鼻拗, 我地真係唔知點算。

管理公司信件, SEGD/13/L018

其實, 點解法團唔肯做一些有建設性的事,而只集中精力不斷咁去攪小動作??

日防夜防。。。。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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