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3日 星期六

選舉過後, 一天光晒?? 而家先係開始

3月28日, 我地屋苑舉行選舉。

在到場業主見證下, 我地睇到法團的表現。。。。

主席報告, 只著重係佢領導下, 點樣用幾十蚊一條的橡筋去慳咗幾千蚊。。。(後記, 最後都係要換個新的閘巴)之類之類。。。

鬍鬚仔最關心的, 係法團點樣去跟進大維修的工程手尾, 點解主席唔係報告度提出。。。。

主席話我攪事。

到司庫報告, 話我地每個月有盈餘, 大把錢, 但係2013年的週年大會,只出示2010年的會計師財務報告, 咁呢兩年我地的財務係點?? 業主提問, 法團又係閃閃縮縮唔答。

法團要求業主投票挑選戶外電梯的承建商, 但資料卻在3月28日中午, 待所有業主在上班時貼出, 業主們如何挑選?? 而法團為何不諮詢業主? 最後臨時動議, 經投票後擱置該次的承辦商議決, 待日後召開多個諮詢會後, 讓業主決定該電梯的款式, 廠家, 形號等, 始再決議。

當大家提到, 為何業主以5﹪要求召開業主大會, 要求撤換主席, 但法團遲遲不召開會議, 要求主席交待, 主席突然在會上提出自己及四位委員一同請辭。獲得業主們一片掌聲下突然離場。律師, 民政事務署官員皆在場, 而會場亦有大量業主在座。

主席及所有委員突然離場, 經過業主律師及管理處律師的電話查詢, 我地重新確認在座的業主數目超過10﹪的合法會議人數, 由業主推舉一位業主作為臨時大會主持, 繼續進行會議。(在主席及委員及律師離場前, 已進行揀選委員的投票, 繼續進行會議, 只是開票及點算)

誰是誰非, 自有公論。但既得業主們的投票支持, 相信新選的委員及秘書, 仍會努力為各位街坊服務。

**************************************

四月二月, 鬍鬚仔已經聯絡管業處, 要求召開管委會, 皆因新昌離任在即(5月31日), 需要馬上處理管理公司的面試及諮詢會工作。一星期, 管理處都無法聯絡到業主及委員。。。(真係橋, 全部都搵唔到)。

時間不能拖, 於四月九日, 由兩名新委任的委員向秘書要求, 按建築物條例344章附件二
第8 .1(b) 於四月十七日召開管委會。

2013年4月17日常務會議議程程

大家可以參考下議程, 係咪屋苑要討論的事?

﹣大家既然要做戶外電梯,之前拖了好多時間, 係咪要跟進同顧問先傾下流程同圖則??

﹣五月一日要提高最低工資, 要修改屋苑的財政預算, 要唔要傾同通過?

﹣印章安排及文件交收, 好正常的交接, 而家主席自己簽名, 同時擁有印章, 有無不妥??

﹣ 既然業主按法例以5﹪要求召開業主大會, 係咪應該按法例來舉行會議??

﹣ 維修完咁耐, 甩甩漏漏, 三月九日馬海及輝煌來同業主會面, (法團當時無出通告, 亦唔俾管理處出通告, 所以大家唔知, 鬍鬚仔都係當日追管理處先知佢地到定唔到, 等咗成個鐘), 既然我地已經提晒交晒公用部份的漏做及與合約不符, 作為法團要唔要跟進??

鬍鬚仔自問無分黨分派, 只係按自己職責去處理屋苑事務。做每件事都要求自己對住得投票的街坊。且看下星期三, 主席及四位委員, 會否出席討論?? 還是選擇流會??

希望大家星期三, 一齊來見證下呢個第一次的常務會議, 到底最後開成點。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歡迎各位街坊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