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 星期六

一個小小的澄清

由法團主席不斷張貼在大堂的通告, 難免會令人有懷疑。

主席講的係咪真架?? 點解無端端又鬧雙胞?? 佢自己開會選出來的委員秘書又合唔合法架??

鬍鬚仔成日話, 文字騙不了人。

謹讓大家參考。

土地註冊處資料

鬍鬚仔亦會向法團前秘書吳麗霞追回法團的印章。

而在追討到印章之前所簽的任何文件, 以及沒有鬍鬚仔簽名的文件, 鬍鬚仔一律拒絕承認其合法性及責任。

謹此向各位交待。

2 則留言:

  1. 革命(改革)尚未成功,
    同志(業主)仍需幼力.

    我相信,公義必然會臨,到海景,
    因為,李女士的行徑,帶出很多令人不解的疑團. 但是拒絕溝通.

    她的做法,我只能夠說一句,自取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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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奇怪!主席可以甭聽管業公司推介,便在一叠選票上剔三号(其士富居}‧更奇怪!當日她是踢走其士的主謀、天啊!救我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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