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新昌對早前法團入俾各位的信件的回覆.
信件 : "海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 以失實指控為由終止管理服務合約
鬍鬚仔建議按信中所述, 去問管理公司拿番會議紀錄來睇, 都係呢句, 文件係唔會講大話的。
講開講大話, 有一點好有趣.
係信中
(一)修樹事件, 按文中所論述, 當時"王氏利豐園藝有限公司" 報價, 係HK2,500.00, "惟閣下(即李主席)要求服務費用需由HK$2,500 下調至 HK$1,500, 而承辦商"王氏利豐園藝有限公司"拒絕接受下調......
於10月31日, 閣下(即李主席)指示我們(即新昌)確認"惠民園"修剪上述樹木的報價, 費用為HKD4,500....
唔可以自說自話, 話一定要兩頭聽(睇), 我地睇番2012年11月14日, 法團入信箱俾各位的信件,
參考信件 : 關於本苑新昌管理公司嚴重失職
文中第一段,
"通知管理處聘請(???)三間承辦商報價, 其中以惠民苑報價最平一棵4500, 其他天價故不考慮。"
天價的定義係乜?? 會唔會你的天價同我的天價睇法唔同??
單睇法團封信, 嘩, 法團真係唔話得, 就算會因為亂咁鋸樹而令屋苑有機會俾政府告, 都搵最平的一間來慳錢, 其他, 天價喎, 點揀呀??
原來, 天價係2500. (但要求人地1500), 但最平價, 就係4500.
以後, 對於法團的通告, "嚴正聲明", 我點信你??? 天與地, 你都可以倒轉來講???
李主席, 講來講去, 信來信往, 炒管理公司唔係你同管理公司兩家o既事, 我地全部業主都有份架喎, 受埋我地玩得唔得?? 不如開番個會, 大家三口六面講清楚好無??
你而家扭曲事實, 中傷管理公司, 嚴重影響住戶的安寧喎, 你係咪都要出來同我地交待下??
今天, 2012年12月18日, 鬍鬚仔太太已經以不少於5%的業權, 向業主立案法團提出, 要求召開業主大會, 同時, 亦已將信件副本交民政事務署同管理處.
我而家以法律授與我地的權利來向你作出要求, 你咪側側膞, 又話管理公司無交俾你.
我請所有看官見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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