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4日 星期五

收到業戶的通知, 已代向管理公司要求跟進

1﹣2座間迴旋處的圓形燈壞了逾月, 今天, 連1﹣3座座頭的六枝圓形燈亦沒有光, 對駕駛者極為危險。

已馬上要求管理公司跟進

要求管理公司跟進的信件


如其他街坊有任何關於屋苑的問題, 可隨時與本人聯絡。

請看管理公司對本人的電郵回覆。日期 : 2012年12月17日

業主立案法團12月15日審批, 工程12月17日已經做完。

燈壞了超過三個月, 法團要批三個月先肯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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