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9日 星期三

法團有尊重業主嗎??

對於法團炒咗管理公司, 有好多街坊問我, (包括係呢個BLOG度留言發問)

我先同大家報告一下. 我用事件簿向大家解釋.

1. 2012年11月24日, 法團第一次要議決炒管理公司(新昌), 開會結果, 是擱置動議.

2. 2012年12月27日, 管理公司(新昌)替我們草擬信件, 向顧問公司馬海良棟追問有關大維修的工程失當, 同日晚上, 法團要求召開緊急會議, (法團是在晚上貼出的) , 要終止管理公司(新昌)的合約.

3. 2012年12月5日, 當晚, 有很多業主在20:30前抵達法團會議室, 但法團未讓業主列席,亦不准管理公司員工列度下, 以五票一致通過, 終止與新昌的合約.

4. 2012年12月14日, 法團向管理公司發出終止合約的信件, 新昌任期至2013年3月31日.

5. 2012年12月18日, 鬍鬚仔太太, 已用不少於5%業主名義, 要求法團召開業主大會, 信件已由管理處代交法團, 副本亦已交給管理處及民政事務處; (參考民政事務處簽收)

6. 按建築物條例344章的要求, 法團在收到召開業主大會的要求後, 必須在45天召開業主大會, 同時, 亦須於業主大會14天前, 貼出開會通知,

最後, 法團決定業主大會將於2013年1月26日召開, 而法團將於2013年1月12日貼出開會通知

業主大會的結果, 係凌駕法團的決定, 只要我地唔贊成炒管理公司, 法團就唔炒得! 我地只可以用票去說不!!!!!

如果業戶在上開時間會去旅行, 煩請與本人聯絡, 可以簽署委托書, 由委托人代為投票.

我們, 一票都不能少


事情報告後, 我回應題目, 法團有尊重我們業主嗎??

鋸樹, 有開正式會議, 讓業主參與嗎?

發警告信, 有向我們業主交待嗎?

開緊急會議要炒管理公司, 有準時出現嗎? 有讓業主參與嗎?

炒管理公司, 有向業主張貼通告嗎??

大維修問題多多, 我們要求跟進, 法團有理睬嗎??

小業主唔出來表態, 就讓這種壞風氣滋生, 順我者生, 逆我者死, 你們願意白花花的銀子, 讓這五個人洗腳唔抹腳的白白花去嗎??

鬍鬚仔一個人力量有限, 懇請各位業主團結, 運用我們的力量, 去令海景花園的管理能更完善, 更公平, 公開, 公正。


1 則留言:

  1. 「6. 按建築物條例344章的要求, 法團在收到召開業主大會的要求後, 必須在45天內召開業主大會, 同時, 亦須於業主大會14天前, 貼出開會通知, 」

    補充:除了在大會14天前要貼出開會通知外,主席亦必須於收到5%要求後14天入貼出開會通知. 即1月1日收到5%要求, 要在1月15日或之前貼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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