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0日 星期一

續, 富多來二期的法團

上一篇網誌, 到底係件乜嘢事??

呢一單事件, 係好多法團都好興玩的事-官司, 所以值得大家當係一個實例來研究下.

富多來二期溶溶爛爛, 人所共知, 係兩年前, 屋苑業主用選票, 將舊一屆的主席趕走.

舊主席要落台喎, 當然玩晒嘢, 又唔肯交收文件, 又唔肯交收瑣匙, 而夥同一班業主, 係每次常委會攪局, 這些, 大家都估得到.

新一屆法團, 見到法團會址的電腦殘殘舊舊, 又同法團購買的電腦單據上的型號不同, 即係有人取走了法團所購買的電腦, 同時取得屋苑所有業主的資料, 當然報警啦, 合情合理.

事件拉拉扯扯達七個月, 最後, 舊主席將法團電腦送返法團.

事情完未?? 未完.

舊主席話, 點解法團要係會議中討論佢"涉嫌偷取電腦"喎, 於是, 向法團入稟, 向法團, (即係全體業主)訴訟, 告大家"誹謗"佢.

呢件事, 加上佢不斷煊染, 話個管委會處理不當, 累及所有業主, 新主席亦不堪壓力而辭職.

舊主席順利借呢單案件, 從新進入成為委員.

精彩的事來了, 由於佢成為委員, 於是佢亦不斷向管委會施壓, 要求管委會代表法團同佢本人協商和解, 要求法團向佢本人賠償八萬五千元... (加上之前法團所用的律師費), 總共花費十五萬多.

而案件呢?? 哈哈, 只係入稟, 都未開始進入審訊. (係預審時, 法官已經直斥話件案件係無謂.)

換句話講, 成功利用司法程序, 佢一毫子都唔駛出, 由全體業主埋單. 佢就係睇準所有業主怕事, 怕煩, 凶下班業主, 要打官司就可能天文數字, 邊個仲出到聲??

舉行業主大會來做議決, 佢手執的授權票, (約千四份), 係全體出席投票的份數中(約2400份), 佔了超過半數通過和解方案, 一單必須的官司, 結果都係由所有業主找數.

鬍鬚仔係度同大家講, 一個鍾意郁下就玩官司的管委會, 你一定要留意. 亦真心要睇下大家去打官司的理據係邊. 只要今次你妥協, 就會不斷咁觸發以後佢繼續用同一招逼你就範.

試問, 一個舊屋苑, 到底你有幾多個十五萬可以去玩呢個遊戲?? 大家交管理費, 都係想用在屋苑, 維修或者改業設施, 但不斷用來打官司身上, 到底係為咗乜??

既然已經完左, 十五萬換回和平, 係咪值得?? 我唔知, 但以我知, 呢個管委會已經馬上再安排咗幾單官司繼續, 包括同舊的管理公司打, 又話要向前屆管委會追討責任.

每個屋苑發生衝突, 離唔開兩招, 官司同抹黑. 呢個屋苑, 就係玩官司玩到出神入化. 如果你有朋友係呢個屋苑的業主, 緊記叫佢地關心下屋苑, 否則, 多多錢都唔夠你花.

願上帝賜給這個屋苑的業主智慧, 讓他們用理智去阻止呢場連串的官司.

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

有住戶要求幫忙的屋苑-富多來新村

其實都有好多唔同的讀者要求鬍鬚仔幫忙。

有很多都是大家交換意見。

而實則參與的,都有幾個屋苑,其中一個,係大角嘴富多來新村。

(願諒鬍鬚仔未能個個屋苑都幫忙。但有一些古怪陸離而屋苑內老人家較多的,鬍鬚仔會參與較多)

呢個屋苑的CASE,鬍鬚仔會用第三身的手法來講。當中,最搶眼球的,就係業主同法團中間的一單官司。

鬍鬚仔先將有關文件放係度,等大家先睇完文件,再係下一個網誌以故事形式來講下。

DCCJ3646/2013  (一宗誹謗案件)

誹謗案中提及的會議記錄

原告人在案件前的律師信

呢個故仔,好吸引下的。希望大家睇完文件,下一篇網誌再講。

網誌的轉營

基於海景花園的管理運作已回復正常,所以這個網誌已有一段時間沒有更新。

因為,有關海景花園的一切事宜,已可以直接在屋苑張貼通告,提高透明度。

但近來收到為數不少的網友,(相信都是非海景的街坊),都希望鬍鬚仔能繼續寫關於屋苑的管理等等話題。

能吸引更多讀者,讓香港其他屋苑都能提高管理質素,亦是鬍鬚仔所樂見的。

所以,這個網誌,會繼續探討有關這個話題。但已超出了海景花園的範圍,而是會提及很多找鬍鬚仔幫忙的屋苑的一些事宜。

基於鬍鬚仔已是中年人,對電腦認知有限(寫到這個BLOG己經是電腦知識的顛峰),所以,對於裝飾這個BLOG,增加照片提高閱讀趣味等,對不起,這個對我來說比寫BLOG更困難。

或者,如果有其他讀者願意幫忙,鬍鬚仔無任歡迎。

往後的網誌,是涉及其他屋苑的問題,海景街坊如果有興趣,可以繼續閱讀。

感謝各位一直以來的厚愛。謝謝。

2014年1月5日 星期日

屋苑的財政預算

致各位海景花園的業主,

近日管理委員會已經將屋苑2014年度的財務預算案供大家參考。

屋苑的財務預算, 是參考屋苑過去的開支, 加上通脹或其他項目的考慮,計算出每一年屋苑將會面臨的開支。

例如,管理公司的保安,清潔費,電費差餉, 以及屋苑的維修, 或需按照政府的規定需要改善屋苑的設施等等。

我們「預計」屋苑的開支, 按照量出為入的原則,變成我們需要多少「收入」來支持這個開支。

這才會計算出,如果大家沒有「反對」這些開支,便需提高管理費的收入。(初步計算是增加約為20﹪)


管委會是希望大家先瞭解管理費收入是按照這個原則來行事。


而業主們, 是可以就「管理委員會」提出的財務預算(即開支)來提出意見,甚至反對。


例如, 有業主透過WHATSAPP同鬍鬚仔建議, 是否可以於晚間減少管理人員數目,不設座頭, 以便減少保安員的開支。。。。


這類建議, 管理委員會希望大家在財務預算公布的十四天內, 書面(求其寫幾隻字, 起碼要讓管委會知道是哪位業主的提議)向管理委員會提出。

管理委員會是開誠布公的, 業主提出的意見,能節省開支,那量出為入的原則, 便可削減管理費的加幅。


這便是財務預算公供的原因及機制。

對開支,收入, 服務, 各業主都會有不同的意見,而歸納這些意見, 我們可以透過諮詢會,甚至業主大會, 來取得數據而讓管委會去執行。

我們管委會,並不是海景花園的主人,我們是聽取各業主的意見及指示方向來行事。而業主們亦應該得知,屋苑每月的開支數目,以及金錢的限制,可能會較體諒管理委員會的決定。

維修開支減少,那麼, 對於重大維修,管委會就會按維修的金額向業主集資,(例如屋苑的電力檢查WR2, 或者水泵的更換, 以求政府條例上要求屋苑改善的設備等)

保安人員減少,屋苑業主是希望利用科技(如八達通的加建),以便長遠減少管理員的開支,還是直接削減人手,這一些, 只要業主們有共識及取向,管委會便容易去執行。

既然管理費是業主關心的事, 同樣地, 屋苑的開支理應亦是業主關心的事。

希望各位業主能抽出寶貴的時間,去正視屋苑的開支狀況,並提出建議。

候教。









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

一個很發人深省的故事

天堂的門壞了,上帝要招標重修。
印度人說:「3000弄好,理由是材料費1000,人工費1000,我自己賺1000。」
德國人說:「要6000,材料費2000,人工2000,自己賺2000。」
中國人淡定地說:「這個要9000,3000給你,3000我的,剩下3000給那個印度人幹。」
上帝拍案:「中國人得標!」
後來地獄的門也壞了,閻羅王吸取了上帝的教訓,制定控制價3000。

德國人看了一眼,走了。
印度人報價3000。
中國人給了評標的小鬼500,報價3000,又得標了。
德國人、印度人很納悶。之後,中國人花了500材料,500人工,修了一半宣佈停工,拖了半年,閻羅王被逼追加投資3000,完工。
再後來天堂連接地獄的電梯壞了,也要重修。經過前面兩次教訓後,控制定價3000而且規定要一次性修好。
德國人又來,看了一下走了。
印度人報價3000。
中國人也報價3000,並稱完工後有茅臺送,又得標了。
拿到錢後中國人開工。材料500,人工500。完工後,上帝叫人驗收。事先收了中國人紅包500的驗收員聲稱「合格」。
不久又壞了,安監、質檢(都收了錢)等部門說超載所致,要重建。上帝被逼追加資金9000重建!
再再後來,通往人間的大門也壞了,死的上不來,投胎的下不去,上帝與閻羅王都著急。 問題很嚴重。
經過前幾次的教訓之後,天國嚴格定價3000,監理、審計現場跟蹤!並且免費保修1億年。
德國人被嚇跑了。
印度人報價3000。
中國人來了,報無償修理,且免費保修2億年,但要1億年的管理權,上帝和閻羅王都同意了。
中國人修好了門後,在門口設了個收費站,死了要上天堂的收500,下去投胎每人每次500,雙向收費且上不封頂,給500的投到歐洲,給1000的投胎到美國,逃費的一律投到中國。
上帝和閻羅王無語,徹底崩潰。

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符偉樂好忙喎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31219/52008889


基本法35條關注組召集人符偉樂,今天聯同新移民家暴受害者夏女士申請法援,以便提司法覆核挑戰居港滿7年才可編配公屋的限制。夏女士現時來港5年,曾經遭港人丈夫虐打,去年攜4歲內地出生的女兒離家出走,其後透過福利機構申請有條件租約,因未釐清撫養權問題被拒,母女現居於深水埗一間100呎劏房。

終院判詞已經指出,公屋單位供應短缺下,定出較長的合資格居港年期,與綜援提供即時基本生活需要的申請資格不能相提並論。 














基本法35條關注組召集人符偉樂


睇來, 佢真係好鐘意打官司.

鬍鬚仔無講大話架. 基本法

第三十五條
香港居民有權得到秘密法律諮詢、向法院提起訴訟、選擇律師及時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或在法庭上為其代理和獲得司法補救。

香港居民有權對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的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





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剛從律師手上收到符偉樂及吳國清的證人陳述書

符偉樂及吳國清的LDBM209/2013證人陳述書

大家有無留意, 佢係以申請人「海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身份,蓋章及簽署的文件??

大家而家明白, 點解呢單官司要打, 否則, 佢拿住個印蓋章簽署代表我們法團去簽任何嘢, 我地全部業主要負責??

證人?? 我想問下, 如果我想搵證人, 有幾多人肯做我方證人??

2013年12月6日 星期五

法團與馬海及輝煌之間的溝通

大維修馬海月前, 向海景花園發出信件, 要求法團簽署維修完工紙.

法團拒絕簽署, 並已通過律師去信, 要求顧問就維修的缺撼提交工程報告副本.

馬海無睬我地.

大維修承辦商月前亦向法團發出律師信, 要求法團支付保固金.

法團認為, 既然有關工程的缺憾尚未處理, 當然無法支付保固金. 並希望輝煌能與我們法團開會商討就工程缺憾進行執漏.

輝煌今次就再以律師信, 並沒有提出我們所要求的執漏或承擔責任. 反而只一味要求我們付款.

輝煌律師信, 要求我們支付保固金

管委會已指示律師回信. 會再向各位交待進展.

興建戶外電梯

在翻查不同屋苑的資料, 發現華景山莊亦有意與建戶外電梯。

他們沒有業主立案法團, 但亦有心的業主寫成網誌分享各屋苑的情況。

當中有數篇, 乃關於戶外電梯。

不可忽視的18﹣21座平台升降機

文中有提及, 升降機乃連接約53級高度, 以我估計, 每一樓梯級約8寸。
53X8 = 424吋, 約35.3呎。

以一層高約11呎, 即大約三層樓的高度。

較我們要求的高度為低。(所以價錢與我們的會有不同, 加上尚未知其款式,所以無從計較)

平台升降機之爭議

信中都清楚見到, 在與建戶外升降機之前, 會先行與地政署商談及批準. (可能會有附加條件等等). 我們已經三次去信要求我們顧問郭浩交待文件, 都不得要領. (但在諮詢會中, 郭浩聲大大話早已得到地政署批準等等). 我們已向郭浩發出律師信, 要求將有關文件提交管委會, 讓各位業戶參考.

這篇文章亦引起了鬍鬚仔的注意,文中提及,興建升降機,會否抵觸公契。(請恕鬍鬚仔之前的忽略。我會找屋苑的律師詳細研究,且看海景的公契是否容許我們與建)。

我會嘗試與對方聯絡,取得多一點資料給各位街坊參考。








目前官司的進展

首先, 要向大家報告一下目前官司的情況.

LDBM156/2013,
LDBM175/2013
LDBM181/2013

基於李淑玲已非海景花園業主及管委會主席, 即使上述三宗官司勝訴, 李淑玲亦無法替入稟的業主安排業主大會.

所以, 這三單官司, 四位業主入稟要求控告李淑玲沒有按法例召開會議, 已經沒有意義, 所以原告人已經向法庭要求中止聆訊.


至於LDBM209/2013, 李淑玲, 符偉樂及吳國清等, 已準備了反對誓章,

LDBM209/2013 李淑玲反對誓章

李淑玲以此反對我們將她及符偉樂, 吳國清三人加入原告行列.

法官已就上述申請, 安排2013年12月30日早上10:00 於土地審裁處2號法庭進行聆訊.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LDBM209/2013

有關LDBM209/2013, 關於2013年7月20日,業主大會議決將李淑玲主席及委員身份撤銷的案件,

李淑玲不服該會議,並用法團名義向鬍鬚仔及賴主席入稟。

法庭將於2013年12月3日09:30 於土地審裁處第二庭進行預審。

法團要求,將入稟人由「海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 改為「李淑玲, 符偉樂及吳國清」

委員間的爭拗,不應該由「法團」去入稟,亦不應由「法團」去負責訟費。

以下是今天收到符偉樂先生對於該案件的來信。

鬍鬚仔亦讓各位參考。

符偉樂2013年11月21日來信

案件審理後,法團會將中間的來信書信,作一個報告向大家交待。

有關顧問公司的一點資料

本屋苑的顧問公司, 馬海良棟建築顧問有限公司

網頁簡介

http://srlt.com.hk/eng/background.php  (成立日期 2004年)



在網上查看有關該公司, 有幾單新聞

http://m.on.cc/nc/hknews/20121016/20121016133234lc.html  (2012年10月16日)

【on.cc 東方互動 專訊】馬海良棟建築顧問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梁文華,不滿九龍科發道雅閣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於今年7月發信北角城市花園業主,指信中內容誹謗,現入稟高院向雅閣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索償。

那再查看一下雅閱花園的維修,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00911/14439295 (2012年9月11日)

【本報訊】九龍城豪宅雅閣花園一名業主代表,昨晨飲早茶後回家,在大閘外遭獨行兇徒手持牛肉刀伏擊,事主狂奔50米逃命,但終被追及推倒地上,左手中刀披血,當兇徒再進一步施襲時,幸好一名交通警員巡至喝止,兇徒逃去無蹤,事主被送院治理。事主懷疑遇襲與大廈外牆翻新工程有關。警方九龍城重案組正調查事件真相。
記者:黃學潤 馬耀文
現場為九龍城科發道8號雅閣花園二座對開,屋苑共有兩座,每座12層,每層4個單位,連四座獨立洋房,合共116個單位,面積由1,075至1,378方呎,洋房面積2,249方呎,樓齡約20年。

交警巡經喝止兇徒逃去

遇襲事主姓楊(52歲),住雅閣花園二座一單位。據稱,楊以往從事裝修工程,目前以投資股票賺錢。昨晨9時許,楊如常飲早茶後返家,在大閘外準備入屋苑之際,一名戴口罩及手持牛肉刀的男子突然撲出,楊大驚立即拔足逃命,兇徒窮追不捨。
兩人沿科發道行人路追逐50米後,楊終在科發道2號對開被兇徒追及推跌地上,兇徒即向他手起刀落,楊左手臂中刀,右手及右腳亦擦傷流血,正當兇徒再向楊揮刀之際,一名交通警員剛駕電單車巡經,見狀大聲喝止,兇徒事敗狂奔逃去。楊手腳受傷,現場血迹斑斑,經送院治理後情況穩定。警方事後在現場撿獲一隻用白色膠袋盛載的手套及一個口罩,懷疑與案有關。
楊自稱無與人結怨,但去年中其住所大廈計劃進行外牆翻新工程,工程費2,000多萬元,每戶須支付20多萬元,去年底開工,預計今年11月底完成。楊熟悉工程運作,被推舉為業主代表,負責跟進工程事宜。楊指工程已完成三分二,但最近發現工程質量及建材物料有問題,楊收集住戶意見後,決定與承建商進行商討,相關人士原定昨晚開會,但因為楊遇襲受傷,會議要押後。

事主稱「冇諗過俾人斬」

楊自稱今次遇襲與他的公務有關,他說:「屋企人都叫我唔好出頭啦,我其實有心理準備,預咗行街俾人打,但冇諗過俾人斬!」警方正調查事主遇襲原因,不排除任何可能性,暫時無人被捕。
承建工程的公司負責人李先生表示,有關工程包括外牆、食水及去水喉更換,預算今年11月30日完工,有關工程合約是由立案法團聘請顧問公司處理,他迄今沒有收過任何合約改動事宜,他承認其間有接獲住戶投訴,但大多與擺放泥頭不當或清理建材物料有關,對有業主代表遇襲,他不作評論。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李淑玲集團玩完未?? 未.

再次收到聲稱代表我們海景業主立案法團的符偉樂先生及吳國清先生的來信.

11月22日符偉樂先生的來信

對呢封信既然是呈堂證供, 鬍鬚仔唔會係呢度回應.

且留待各位街坊自行討論吧.


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廉署的宣傳短片

唔知大家有無睇過, 反正而家又話要熄電視, 支持發牌.

不如大家睇下短片, 可以學下嘢.

(大家睇完, 覺得我地海景中咗幾多項??)


輝煌來的律師信

各位街坊,

輝煌建築(亞洲)有限公司, 我們的承辦商, 已經向海景花園發出律師信, 要求支付大維修的保固金.

輝煌的律師代表交來的律師信

法團亦已經指示屋苑法團律師回信. (信件將會於發出後載上)

本法團強調,

1. 法團並未簽署過有關大維修的任何文件. 包括輝煌在律師信中提及的文件.
2. 就維修合約的細節及驗收, 法團與顧問公司有不同的看法, 正等待顧問公司向法團提及有關的文件資料.





另外, 有一單好多年前的新聞文章, 鬍鬚仔只係放上來俾人參考.

當中, 亦係承辦商話出示顧問公司的完工紙, 並聲稱完工,
但維修結果欠佳,報章有詳盡報道.

太陽報2005年9月16日報導

長安於去年九月進行大型維修工程,包括為安洋樓及安海樓業戶更換鹹水喉,惟稍後管業處發現承辦商未有依約進行防漏工程,住戶質疑法團監察及驗收不力,有透過租置計畫買下該單位的小業主,更擔心日後出現滲漏問題,需自付維修費。
長安安海樓單位業主劉太指出,他早年透過租置計畫購買現時居住的公屋單位;去年大廈進行換喉工程,基於大廈設計,部分公共鹹水喉安裝在個別單位的廚房或廁所內,故承建商曾進入劉太的單位廚房進行工程。今年初,樓下住戶投訴單位內公共鹹水喉滲水,多番追查下,才得知樓上相隔多層的單位曾發生鹹水管爆破,引致鹹水滲漏,懷疑因換喉後未有進行防漏,引致鹹水滲至樓下其他單位,遂向管業處投訴。
擔心日後自付維修費
七月初管業處公布發給工程顧問公司的信件,指發現有關承辦商未有依照合約,為更換鹹水喉的單位進行防漏工程,故不接受有關工程顧問公司發出的完工證書。劉太質疑法團及管業處監管不力,未有徹底驗收,引致現時的爭拗,擔心日後難以追討。他指出,兩幢大廈有逾千個單位:「如果再爆一次喉,滲水落下面層樓咪要我小業主畀錢整。」
檔案編號:082404、091110
長安業主立案法團表示,該有關大型維修工程由去年九月二十日展開,至今尚未完工,故未完全驗收及未支付所有費用。現時已進行更換鹹水喉的樓宇為安海及安洋樓,涉及款項四百萬元。
該項工程由法團經招標聘請的顧問工程師負責統籌、監管及督導經招標而聘用的合約承辦商進行有關工程,工程合約中已註明需要進行防漏工程,法團已委託該管業處代表聯繫各方及提供輔助,法團則會參與工程最後驗收。
長安管業處表示,該處受法團委託代表聯繫顧問工程師及承辦商,並於管業範圍提供協助,惟此項工程尚未完工。該處早前根據工程項目驗收時,發現有關公司的防漏工程有未完善或遺漏工序,故已指示及安排顧問工程師及承辦商根據合約,立即施工執漏,該處亦直接協助聯絡有關業戶安排施工時間,以便承辦商可盡快完成執漏工序。根據該處紀錄,施工期間只有不多於兩次屬一般的漏水事件,均獲迅速而妥善地處理,未有造成不便情況。
施工欠妥仍獲完工紙
CT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鄧先生表示,該公司受法團委託負責招標、施工監管及驗收,合約期由去年八月三十日至今年三月十日,工程包括為上述兩廈更換鹹水喉,有關單位總數達一千六百三十二戶,當中合約註明承辦商需利用防水英泥沙批盪單位內喉管通道的石屎地台板,以及連接地台三十厘米高牆邊。
該公司於四月十六日聯同法團及管業處驗收上述工程時,發現有部分單位未完成防漏工程或手工欠妥善,惟因沒有影響喉管運作,故發出完工證,同時發出工程缺陷清單(即俗稱執漏紙)要求承辦商作全面檢查及跟進有關工程,並於十四日內完工,惟在相約住戶入屋進行工程時遇上困難,故延至六月中執漏工程才正式開始,至今已完成了約一半個案,該公司與工程承辦商將會繼續跟進。
工程承辦商輝煌建築(亞洲)有限公司表示,該公司與長安業主立案法團簽訂維修合約,主要負責維修屋內的鹹水喉及防盜欄等工程,有關工程已於今年三月完成,該公司更獲發完工證書,並已為工程不妥善之處進行執漏。
法團無助盼政府施援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表示,長安的業主可以聯絡食物環境生署進行色粉測試,以確定漏水的源頭,查明屬樓上住戶個別問題或是因為維修工程不善所引致,如果屬於前者便可以向樓上業主追究責任,後者則需向法團追討。
佘慶雲續稱,政府鼓勵業主成立法團及跟進維修進度,但由於大部分法團成員不諳法律及缺乏相關物業管理經驗,遇上工程及相關合約問題時,未必能夠及時發現問題,以致日後引起爭拗,加上法團又難以動輒花費龐大的律師費,透過法律途徑追討有關方面,故他建議政府為法團提供免費或廉價的法律顧問服務,減少同類情況出現。

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

有關屋苑問卷調查及業主大會

屋苑已經出咗問卷調查, 希望各位憑自己所見,個人的感覺, 到底對今次維修工程滿唔滿意, 有無工程的手工問題,希望要求「輝煌」執漏。

如果你有任何因為維修反而成為「苦主」, 係自己屋企範圍見到喉釘, 棚釘,新做的外牆發現裂紋, 請你係問卷上填清楚。

*****

關於室外電梯




係上一次的諮詢會,我地問咗顧問「郭浩」好多次, 除咗屋宇署申請, 請問仲有無其他政府部門需要提出申請? 而呢D部門係咪已經覆晒我地話興建室外電梯可行。

顧問實牙實齒話無問題, 又話有齊晒所有文件。

本人,以及管理公司, 分別出咗電郵俾顧問, 要求提供文件。

但直到今天, 都未有回覆。

點解鬍執著一定要睇呢D文件??

因為, 如果我地未得到所有政府部門肯首,或批準, 自己私自去簽承辦商的合約,
就會好似港視咁,

合約簽咗但政府唔批,對唔住, 我地就要俾晒所有錢俾承辦商。



唓,屋宇署批得, 地政署梗係無問題啦。。。





我可以參考的資料唔多, 只搵到一份黃大仙區議會的報告,

一個居屋, 想「更換」屋苑內的保守亭,屋苑亦有足夠地積比去興建。(好過我地)

屋苑署批準, 但結果地政署唔批而令到工程擱置。

(如果換轉係海景, SORRY, 咁就要俾錢承辦商請佢地離開)

電梯起唔成,但錢就駛晒。



希望大家明白鬍鬚仔點解要咁堅持, 鬍鬚仔只係認為, 一萬次的小心都不嫌多。

係亞公的問題上,作為管委會,鬍鬚仔係以亞公的利益放係最大考慮。因為, 街坊選我地出來, 係要「小心地」為大家服務。




*********************


大維修的合約及戶外電梯的文件, 都已經張貼係法團辦公室的門外,希望有助大家對填寫問卷同業主大會投票有資料性的參考。














2013年11月6日 星期三

LDBM209/2013

係時候都向大家解釋一下, LDBM209/2013的進展.

呢單官司, 係當時李淑玲女士以"業主立案法團"的身份, 去控告管理委員會的成員.

由於"業主立案法團"(即係大家)慘被擺上枱, 所以, "業主立案法團", 委托律師, 要求將申請人轉番做"李淑玲, 符偉樂及吳國清".

李淑玲女士雖然已經搬走, 但律師已經找到她的新住址. 亦已經將法庭傳票親手交給她.

至於符偉樂及吳國清, 律師發現佢地當日去土地註冊署上面的註冊, 地址係不正確. (涉嫌違犯偽造文書的刑事罪行)

但好乖覺的他們, 今天向我地律師回覆以下文件.

符偉樂11月6日的信件

呢一仗, 我沒有迴避的理由.


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屋苑的工作

除了要跟進前主席的手尾,

各委員已經快馬加鞭去跟進屋苑的情況。

感謝管理公司的安排,

1。停車場的照明已回復超過90﹪

2。屋苑的戶外電燈已回復舊觀,亦已進出維修及更換。(某些燈罩尚未能訂到,己加緊進行)

3。某些地方的地磚,已作出維修。

4。遊樂設施地蓆,亦已跟進維修。

5。垃圾房的捲閘,因颱風時損毁,亦已作出安排維修。

6。車場消防系統,亦已落實承辦商,進行更換重裝。

屋苑設施實在太多問題,重要的有:

1。各座的食水泵,醎水泵,有部份已損壞,同時,喉管已經嚴重銹蝕。

2。最新發現, 一座二座山邊斜坡,出現大裂痕。目前未知成因, 會先找專業部門調查。

這兩點, 會是目前重點的項目。




法團律師向馬海回信

對於大維修,顧問的責任,監管,同前主席的奇怪簽署文件,

我地有好多疑問。

我地委托律師,向顧問公司尋求好多解釋。

鬍鬚仔將呢封信先公開俾大家睇。

法團律師致馬海良棟的信件

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法團戶口凍結的因由。。。。。

係九月份, 我地屋苑的銀行戶口, 中國銀行戶口, 一直都未能更改簽名。

得到大家的諒解, 大家同意將管理費存入佳定, 以應付屋苑的各項開支。

於十月份, 戶口終於解封並轉名, 現在屋苑的財務狀況已經回復正常。

係呢件事上, 其實鬍鬚仔有好多疑問。

1。我地係一個屯門的屋苑, 開戶銀行, 既然要去到美孚, 去到美孚不特止, 開戶行仲要係美孚街市樓上的一間公行, 連鬍鬚仔去搵都搵咗唔少時間的一間分行。之前主席一定要去呢間分行度開戶口, 而所有屋苑的儲備, 定期都一定要係呢間分行做。我有懷疑點解。

2。負責接待我地的客戶服務經理, 以李淑玲話我地屋苑有官司要審理, 所以未有結果前, 要保障客戶, (即係海景花園的業主們啦), 所以要凍結戶口。

我查問, 佢的上司係邊位, 我要同佢傾,佢支吾以對, 我要求馬上立刻取消戶口, 我地而家需要將戶口轉往其他銀行, 要求佢提出我地需要俾乜嘢文件佢(咁我地唔係佢客戶, 佢唔需要保障我地啦), 佢又唔肯。

所以, 我好相信, 前主席等人, 仲係好清楚知道我地的財務狀況, 甚至一個電話就可以遙遠控制。

3。基本上, 銀行未轉名, 根本無人可以動用到呢筆錢, 但李淑玲, 符偉樂出晒信咁去要求凍結戶口, 結果, 法團的電費一向由自動轉帳繳交, 都交唔到。如果發現得晚, 突然被CUT電, 就會做成錯覺, 現屆法團好唔掂, 引起居民的不滿。

4。在帳戶回覆正常後, 鬍鬚仔要求銀行將李淑玲等信件俾番我地睇, 中國銀行就回番以下文件。

染淑玲, 陳力華及符偉樂要求凍結戶口要求

呢封信, 無論式樣, 盖章, 甚至簽署人, (即符偉樂), 佢係銀行法團戶口係無印鑑的, 銀行竟然會受理呢封信而作出凍結戶口的安排??

熟悉銀行操作的居民, 相信都知道呢單嘢一定有手尾跟。

鬍鬚仔嘗試搵一些簡單的資訊, 等大家可以諗下點解鬍鬚仔咁講。

銀行無權凍結戶口

呢壇嘢, 我會嘈到上銀行公會, 金管局。真相好快就會出來。

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打風過後, 有幾多戶人漏水??

好唔好彩, 玉兔襲港, 先吹西北後吹西南, 第八座, 第二, 三, 四座成為重災區。

之前我地有街坊發現當日輝煌完工時棚釘無拔走, 或者拔走棚釘無填番個窿。
到底係咪真有其事? 而棚釘影響有幾大??

可能大家要仔細留意下, 如果你因為今次颶風而有滲漏, 你留意下滲漏的位置外牆,有無以下的窿窿。



一粒咁細的棚釘窿, 有幾大問題呀??

或者大家再睇埋粒棚釘係點的。




外牆大約四吋厚, 一粒棚釘都去到三吋。即係, 等於一條隊道俾雨水流入。平日無風, 雨水無咁易經過呢條「隊道」入屋, 但一去到打風, 雨藉風勢,就輕輕鬆鬆流入室內。

我地顧問公司話, 佢係用「目測」來做檢查, 即係, 企係個地下, 向上望下, 望唔到有任何問題, 所以就接受承辦商的「手工」, 認為「完全無問題」, 收貨要求我地俾錢。


之後, 馬海又係九月十八日來信催我地。



作為顧問, 馬海良棟係代表我地去策劃同監察承建商(輝煌)。
而家, 馬海良棟係代表輝煌來問我地拿錢?? 

馬海良棟的「獨立性」去咗邊?? 我地對工程不滿, 輝煌有無答過我地任何一個問題?? 

我地已經要求法團律師回信俾馬海, 要求馬海良棟進一步回覆。

(大家要記住, 既然馬海良棟代表我地, 去監察承辦商, 責任係馬海良棟身上。而顧問公司係AP, 即係佢係持牌人士, 我地係靠佢去把關, 由佢去通知承辦商去做事。角色唔可以攪錯。)

律師出的信件以及進一步消息, 我地會再同各位報告。

2013年9月26日 星期四

工作進度

好耐無更新個網誌。

首先同大家回顧一下, 由八月十日成為新法團後, 我地做過D乜。

法團帳戶

法團己經成功取回帳戶的控制權。今日己經去更改法團簽名, 待管理公司簽名都更改後, 正式完成手續, 待銀行審批後便可使用。

而多謝各位街坊支持, 由佳定代收管理費後, 暫時金額可支持本月的開支, 屋苑的現金壓力減少了。

法團會計帳

法團過往只提供了2010的審核財務報告(尚未簽署), 法團將會盡快補簽2010及2011年度的會計帳。

2012年的會計帳正在審核中。

至於2013年的流水帳, 已由新昌交回佳定, 佳定正在制定6月份的會計帳, 待交由司庫審核後便會公佈。

文件發放更新

為了提高透明度, 已要求管理處將已發放的通告, 會議議程及會議紀綠, 於網上發佈, 讓大家街坊可隨時查閱。

大維修手尾

鑑於已收到本屋苑大維修顧問馬海良棟的來信要求法團支付大維修的尾數, 法團亦已將回信交由法團律師查核, 修改後將會回覆顧問公司。

法律問題

有關符偉樂先後兩次以暫代秘書身份不斷來信, 亦以該身份不斷阻撓本屋苑的銀行帳戶,鑑於李淑玲女士曾以主席的身份向法團申請訴訟, LDBM209/2013, 法團亦已聘請律師回應。

招標項目

對於屋苑的服務供應商, 法團只公開招標並揀選了園藝服務。至於因消息條例要求更換消防的喉管, 亦已登報招標, 並逐一接見了入標的公司。

有關消防處通知有關的設施改善文件, 已貼於各座大堂, 而由於已經開標, 各入標公司的招標文件, 將會放於各座大堂讓各業主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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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有街坊對於為何法團聘請律師去回應李淑玲的訴訟, 亦有關於本屋苑消防喉管的招標, 大維修的文件, 始末及交待, 以及戶外電梯的若干問題, 法團將會於十月份安排一次諮詢會, 既向各街坊報告事態進展, 亦讓各街坊可各抒己見。

由成立新法團至今, 已召開了三次的常務會議, 希望加快進程, 前法團所引起屋苑的問題堆積如山, 我們已經揭盡所能去處理。

明白處理群眾事務, 總會毁譽參半。如各位街坊對法團的決定有不解, 歡迎隨時提出。



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

海景花園大維修事件簿

鬍鬚仔係呢個星期已經開始翻查有關大維修的文件.
期望會係今個月尾, 向各位街坊提交一個事件簿, 將整個大維修的事件, 作一個總結的報告.

就算係俾人呃, 都要知點樣俾人呃, 責任係邊度.

2013年8月30日 星期五

馬海來信(已更正連結)

係2013年7月31日, 李淑玲要趕走佳定而要港深進駐的當日,

馬海良棟覆信了.

回信的內容, 係因應住我地係2013年1月8日由新昌代我們撰寫俾馬海良棟的有關大維修跟進.

新昌管理公司去信馬海良棟有關大維修問題(2013年1月8日)

呢封信, 當時係由鬍鬚仔同一班街坊係2013年1月4日一個寒夜中討論而寫成.

當日呼籲出席2013年1月4日的管理署通告

與街坊商討大維修缺憾報告

呢封信, 寫咗好耐, 但李淑玲當日一直唔俾出. (如果大家有留意, 當時有個通告, 話唔准新昌出信俾顧問, 包括馬海良棟同電梯顧問郭浩).

最後, 係2013年2月4日常務會議, 係大家出席街坊的壓力下, 先話批準新昌代我地出信俾馬海同輝煌.

李淑玲幾為得我地屋苑著想???? 係咪好耐人尋味呢??

而家, 輪到馬海出場了, 於2013年7月31日, 向大家回覆信件.

馬海回覆有關2013年1月8日的信件

先俾大家睇下封信. 鬍鬚仔又會再做聯絡的角色, 去作出回應.

有進一步資料, 會再同大家滙報.

2013年8月27日 星期二

一位街坊給民政署許先生的信件

得到那位街坊的同意, 將信放上呢個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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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8月2日致民政署許先生信件)

敬啟者:
 
屯門青山公路海景花園(Seaview Garden)發生業主間糾紛,現呼籲大家正視事件,以助居民安居樂業。
 
法團前主席李淑玲女士的主席職位,已在2013720日的業主大會被撤換,土地註冊處也已更改了記錄。唯李女士在2013730日私自用法團主席身份舉行管理委員會會議。其管理委員會在會議上撤換了「佳定物業管理公司」,並另行聘請另一「港深聯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201381日起履行職務。(見附件)。
 
很可惜,李女士為首的管理委員會犯下極大的錯誤。《建築物管理條例》(344章)規定,法團如要終止管理公司的委任,必須經過業主大會的議決。管理委員會並無權終止管理公司的委任。(344章附表77段)故此,李女士等人的議決並無法律效力,佳定管理公司仍是本屋苑唯一的管理公司。相關法例是清楚顯明地寫出來的,民政署及警方應該了解這一簡單法例。(見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pdf.nsf/6799165D2FEE3FA94825755E0033E532/A3781A7843EFB825482575EE006E4A13/$FILE/CAP_344_c_b5.pdf 46頁 或 http://www.buildingmgt.gov.hk/file_manager/tc/documents/bmo_guide/a_guide_on_building_management_ordinance_cap344_tc.pdf 79頁)
 
前法團主席李女士不依從建築物管理條例行事,已帶給本屋苑居民莫大的困擾,唯其一幫人等仍繼續滋擾本屋苑,更希望委任新管理公司以重新控制屋苑。我們有理由懷疑李女士等人委任的「港深聯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會強行進入屋苑,奪取屋苑資源(如重要文件等)。(行動或會在今天,即201382日晚間進行)
 
現我們有以下希望:

1.民政署履行職責,積極介入,調解居民間的糾紛。
2.民政署與警方能清楚344法例規定,知道李女士等人並無有效地撤換佳定管理公司。而「港深聯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也並非法定有效的管理公司,不得處理本屋苑之管理事務,亦不得在未獲授權下進入屋苑。
3.警方能在居民舉報下,維持屋苑治安,例如防止未獲授權人士進入本屋苑等。
4.立法會議員能關注此事,通知相關團體及傳媒,予以跟進。
5.各傳媒能跟進報導此事,讓全港市民有所警剔。
 
香港市民能否安居樂業,實在有賴各方面的配合及協助,謹在此先向各位致謝。
 
如有問題,請與法團秘書Andy Wong 聯絡。電話:9109 4877, 電郵:22bblock3@gmail.com
 
此致
何俊仁議員
陳偉業議員
黃毓民議員
田北俊議員
馮檢基議員
梁國雄議員
涂謹申議員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女士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法律顧問方鎮光先生
屯門民政事務專員劉淦權先生
屯門民政事務助理專員勞俊衡先生
屯門民政事務處高級聯絡主任 (1) 趙錦珍女士
屯門民政事務處高級聯絡主任 (2) 周嘉年先生
屯門民政事務處聯絡主任主管東南方婉華女士
屯門民政事務處聯絡主任東南 (2) 許衛明先生
香港警務處屯門區指揮官歐禮信先生
香港警務處青山分區指揮官顏婉怡女士
香港警務處青山分區青山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李興亞先生
香港警務處青山分區小隊指揮官(行動支援)(青山分區)沈婉婷女士
香港警務處青山分區隊指揮官(雜項調查)(青山分區)鄭嘉茵女士
香港警務處青山分區巡邏小隊指揮官1 (青山分區)辜超逸先生
香港警務處青山分區巡邏小隊指揮官3 (青山分區)崔燿宗先生
香港警務處青山分區巡邏小隊指揮官4(青山分區)廖政達先生
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海景花園法團秘書

居民
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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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署許先生8月22日的回信)

蔡先生:

你本年8月2日致民政事務總署及本處的電郵收悉。繼本處於8月5日與閣下的電話聯絡及同日的電郵簡覆後,本處獲授權一併回覆如下。

本處一直積極就貴屋苑大廈管理事宜提供意見,並鼓勵業主和管理委員會應盡量嘗試透過溝通和協商,以解決糾紛。據悉,貴屋苑的管理公司至今仍然繼續為貴屋苑提供服務。


此外,就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擬終止經理人的委任,本處早前以電話回覆你,若經理人(公契經理人除外)的合約並無關於終止委任的條款,法團則可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附表7第7段的規定,藉業主大會的決議,發出通知終止合約經理人的委任,惟有關議決須憑藉過半數票通過及獲總共擁有份數不少於50%並有權投票的業主支持。如果合約經理人的合約載有終止委任的條款,則法團必須按照有關條款行事,而不能以上述的機制終止合約經理人的委任。

如有進一步的查詢,請致電 2451 3041 與本處代行人聯絡。


屯門民政事務專員
( 許衛明          行)
************************************************************
(蔡先生今天致民政署許先生的信件)

許先生:

感謝貴署的協助及回信,更感謝方婉華女士在82日及5日以電話為本人提供熱心的協助。

如果一個有效聘用的管理公司不能為住戶提供管理服務,以致屋苑出現保安、清潔等的問題,這對於居民來說,必定是極大極大極大的困擾。故此,現時屋苑首要處理的事務,是要保證屋苑繼續有管理公司提供服務,相信這點貴署也會同意。

 8月初的時候,曾有另一管理公司想來接管屋苑的管理服務,在此我想再次澄清一些重要資訊。

貴署對於法例的理解是正確的,如果法團與合約經理人簽署的合約上有終止委任的條款,則必須根據該條款以終止合約經理人的委任。所以,85日晚上我也與法團秘書王先生研究過合約,並發現前主席李女士並沒有依照合約終止佳定的委任。

根據合約,法團有兩個方法終止佳定的服務:

1、法團給佳定三個月書面通知以終止合約;或

2、佳定嚴重違反合約的任何條文,並且未能於收到法團書面通知的兩個月內作出改正,法團便可和佳定終止合約。

佳定是在201361日才上任,即使我假設佳定首日上任即犯下嚴重違反合約的過錯,並且管委會以極其神速的效率,在即日發出書面通知(雖然這假設很不符合實情,因為李女士連開特別業主大會也要拖延多個月,遠遠超出法例所容許的時限,效率奇低)。並假設佳定兩個月內未能改正,那麼法團最快也要在81日才能炒佳定,這樣才符合合約裡面兩個月的規定。

任何看過合約條文而且智力正常的人,都會知道李女士聲稱在730日的會議中炒佳定這個決定,根本不符合合約的規定。本人實在不知道李女士是文字理解方面感到困難,還是在算數日子方面的數手指方法上感到困難,竟會連這麼簡單的問題也弄錯。

故此,即使撇除李女士當天是否仍是有效委員這問題,即管假設李女士當天仍是法團主席,她也無論如何不能在730日有效地終止佳定的委任。而佳定到目前為止也是屋苑有效聘用的管理公司。

如果有其他管理公司想要強行進入屋苑接手管理服務,將對本屋苑造成極大的混亂。幸好,貴署在82日當天能積極與警民關係組聯絡,雖然貴署和警方背後的工作詳情我不清楚,但我相信這兩個政府部門的背後工作,有助避免了82日晚上另一管理公司強行進入屋苑。否則單憑屋苑業主們的義務守護屋苑工作,事情並不會如此順利。本人謹在此對貴署及警方表示感謝!

本人不知道將來會否仍然有人會聲稱佳定在730日已被炒掉,屋苑要由其他管理公司接管云云。如果真的不幸有這些事情發生,本人希望貴署和警方能繼續積極協助本屋苑維持秩序,協調業主、法團和管理公司理解和履行合約,也協助本屋苑能繼續有管理公司提供服務,為居民的生活、以及生命及財產安全帶來最起碼的保障。本人謹在此表示萬分的感謝!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本人或法團秘書王先生聯絡。謝謝!

居民
 
蔡先生


LDBM139/2013 裁決理由書

剛收到的LDBM139/2013 裁決理由書, 已貼在各座大堂。

亦歡迎各位閱覧

LDBM139/2013 裁決理由書


海景戶口被凍結??

好多業主好擔心, 點解符偉樂佢地話要去凍結我地海景花園的戶口。

其實, 符偉樂唔止出咗一封8月23日的信件俾大家, 佢係之前一直在攪小動作。


而佢話, 佢係獲得李淑玲, 陳力華, 吳麗霞, 張伙有, 張運發的授權, 源於2013年8月8日, 係「李淑玲屋企」開了一個完全無開會通知, 甚至無人知的會議。


開會的最主要目的, 就係, 要求「凍結海景花園的戶口」。



***********************

大家見到我地暫時未用得戶口, 以為符偉樂有乜咁大的理據, 好似佢啱晒, 全部人都係「非法」。

其實, 佢只係在土地註冊署度做功夫, 可能係投訴, 可能係亂入文件。。。拖延我地按正常程序的法團成員登記工作。



先讓我解釋一下, 海景花園的戶口安排係點。

任何由業主立案法團開出的支票, 一共有四個簽名。兩個係法團成員, 兩個係管理公司成員。

以前, 係由李淑玲,陳力華作為法團代表簽票, 「新昌」管理公司兩名職員代表管理公司簽票。

咁做, 係一個相互監察的目的。(一直沿用咗好多年的)


當新昌離職後, 由於要轉換「管理公司」職員的簽署, (由「佳定」職員頂上), 所以, 需要安排一個會議, 決定支票簽名模式, 呢個會議, 係2013年6月28日召開。

去到7月20日, 業主大會的結果, 李淑玲被撤銷主席及委員的資格, 佢當然無法簽名啦。新主席係賴韻詞小姐, 但司庫陳力華並不同意去銀行轉換銀行簽名模式, 所以, 銀行轉名手續停頓了。
 
(換句話說, 李淑玲企圖又用對付「新昌」的同一法門, 你「佳定」想收錢,就得乖乖認我做主席, 否則, 一拍兩散)

而李淑玲佢地又係7月30日, 話開咗個會, 將符偉樂同吳國清選為署理秘書同署理司庫, 同時, 向土地註冊署申請登記。

問題就係呢張登記上。

土地註冊署當時幫他們登記了, 但最後卻覺得不妥而將登記喊停了。但如果處理該張登記呢?? 土地註冊處便尋求政府律師的法律意見。

相信符偉樂亦不斷在此做功夫, 結果, 亦因他們那張登記, 延誤了我們的登記。(因為, 登記署的檔案, 須一個登記一個登記排序, 之前的一個登記有問題, 便會阻延後面的一個登記。)

即使我們已經向銀行要求轉名手續, 但由於註冊處的延誤, 銀行未能做到查冊。(而查冊完後, 銀行亦需約一個月時間才能處理轉名手續)。

所以,符偉樂亦成功做成一個假象, 就像他成功「凍結」了我們的戶口, 讓我們海景花園的業主憂慮。

其實, 除非法庭頒令, 任何人都無權去凍結戶口。現在只是轉名的手續需時, 亦是李淑玲等人之前連串動作的後遺症。

所以, 我們一方面請求議員的幫忙, 去向政府解釋事件, 另一方面, 何俊仁議員亦積極在研究, 看是否在法律途徑能幫得上忙。為的, 都是海景花園業主的福祉。

也許,李淑玲看準我們法團戶口暫時未能動用, 企圖向「佳定」施壓, 要求其離開, 以便安排「港深」駐場。

所以, 今屆法團已經積極同「佳定」共商, 希望提出一個大家共贏的方案, 先解決目前屋苑所需。只要屋苑資金能流轉, 屋苑能正常運作, 符偉樂等便無從入手。

屋苑十多年難得的團結一致, 希望大家能好好珍惜。踢走一個李淑玲集團花了多少人力物力, 是否能讓這個符偉樂集團來染指我們屋苑事務?? 

路是漫長的, 現在可能只是開始, 但在公義上, 我不退縮。
 

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

20/8, 當日律師的陳詞綱領

由於符偉樂出咗封信, 大家對於佢封信的內容好有保留.

鬍鬚仔亦向大律師取了當日向法官已提交的陳詞綱領. 到底當日講的內容係乜.

20/8 陳詞綱領

符偉樂係咪斷章取意, 大家自己可以參考.

都係呢句, 案件仲審緊, 審結完自有結果. 基於我唔係法律界, 我不便去解釋案件的情況.
判決完了, 豈不清楚??

原本法官希望大家能夠和解, 雙方都簽署了和解協議,

原本第一稿的和解協議 (份文件係坐的士拿去俾賴主席簽, 再坐的士返來交俾法庭的, 可能咁, 符偉樂以為賴主席當日係庭, 所以係咁亂吹)

但最終法官認為需要按法律處理和解的內容, 故最後雙方取消了和解, 並按法官的建議, 先進行LDBM209/2013 (即李淑玲以法團入稟鬍鬚仔同賴主席, 7月20日的業主大會案件) 並將呢堂的官司, 安排在四個月後.

而押後的目的, 係等法庭有多D時間去進一步瞭解海景花園複雜的案件. 法庭從來無委任過符偉樂先生做管理人. (如果有, 案件早就有判決啦)

有人愛大做文章, 咁有乜嘢証據?? 吹得咁過癮!! 實會有法律責任的.

大家記唔記得, 4月27日業主大會揀選管理公司??

有心水清的業主, 要鬍鬚仔係度等大家回憶一下....

係2013年4月27日, 我地有三間管理公司入標, 有佳定, 其士, 港深.

港深係第一間做推介.

我地手上, 每人都有一份詳紅介紹各管理公司.

但當港深推介時, 佢入標的價錢, 係平過地手上入標的資料.....

無理由, 入標咁大件事, 會出現咁大的誤差... 即係, 點可能佢地會俾人份價錢高的文件俾我地, 咁樣, 係會減低佢中標的機會.

當時, 我地係以為佢地計算錯誤.

其實, 會唔會係, 佢計算"正確", 佢根本就係入咗一個價錢較低的價,
只係唔記得"某一D錢", 所以百密一疏??

呢兩個價錢的差價係乜呢?? 呢個真係幾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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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咁啱咁橋, 有人不惜代價, 都要將呢間港深放入我地海景??

唔知大家仲記唔記得, 事情經過係唔係咁?????

2013年8月25日 星期日

代貼業主來信

有業主將信件交俾鬍鬚仔, 希望鬍鬚仔代貼。

(如果有人想借呢個平台出信, 可以電郵到22bblock3@gmail.com, 或將信件交俾鬍鬚仔。

信件內容 :

李淑玲及一班人士, 在未經各業主同意下, 利用法團之名, 提出無理的官司訴訟, 愚弄各業業, 打官司只需數佰元,並稱一定可勝訴, 最後結果, 法團要承擔17萬多元之敗訴費用。

現這班人士, (其中署理秘書及司庫, 並不是本屋村業主), 繼續假借各業主之, 以法團之名, 繼續進行無理之訴訟。試想日後之訴訟費, 是可大可小, 請問各位業主是否願意去承擔這一切無謂的開支?? 

一業戶上 

2013年8月24日 星期六

符偉樂信件

相信大家今日都已經收到符偉樂先生於2013年8月23日的信件。「以下簡稱823信件」

未收到?? 唔緊要, 請你點擊下面個連結。

符偉樂先生8月23日信件

呢個BLOG係我個人的, 所以, 我可以先寫點感想。

1, 由於符偉樂先生不斷咁引述法官的對話, 詡詡如生, 但原來, 符先生係從來無係8月19日及8月20日的法庭出現過。 (相信, 有十多戶的街坊有出席, 佢地可以清楚指出呢一點)。
可惜法庭不許拍攝及錄音/影, 所以, 大家可以中了符先生的一著, 以為佢係現場直播。

2, 「法官英明, 蒼天有眼」, 係咪指李淑玲法團輸了官司?? 點解講到佢地好似贏咗咁??洋洋數百字, 都蓋不了一個事實, LDBM139判詞, 可於2013年8月26日取得。

有關法庭判決理由書的信件

如果要由符偉樂先生轉述, 不如睇下法官當時判詞係點??

至於因為李淑玲等人的呢個訟訟, 到底費用係幾多??

就LDBM139/2013要求索償之訟費

又睇番下之前一封信唔贏就唔打??

3, 既然3月28日的會議記錄並沒有受到挑戰, 即係, 暫時無人可以改寫3月28日的選舉結果。
你左一句非法會議, 右一句非法結果,

咁你呢個非法的署理秘書係由一個非法的內務會議度非法咁選出來的非法人, 你憑乜出封非法信非法咁寄入我地信箱??

呢D「非法」字眼, 你同我慳D啦。

OK, 講番轉頭, 既然無人挑戰到個會的結果, 賴小姐同劉小姐, 佢都係我地委員, 點到你呢兩位又唔係我地屋苑住, 又唔係我地業主的物業管理公司職員來管理我地屋苑??

即係, 屋苑的錢, 屋苑的文件, 合約, 全部由你兩個人管, 我地就好放心??

********************************

文件係呃唔到人, 數字係呃唔到人, 有關符偉樂所講的案件, 我會係星期一將文件全部俾各位睇, 所謂有圖有真相, 有文件都係有真相。。。。。

如果35﹪出席率選出的賴小姐係「自稱主席」, 你呢個四人小組選出來的「署理秘書」, 慚唔慚愧??

賴小姐都清楚同我地交待過佢的學歴背境, 你呢位符偉樂, 乜政黨都去勻, 選區議員又做唔到, 同李桂芳如出一徹, 而家你係幾多個立案法團的秘書?? 去攪過幾多單土審官司??

你吳國清係前反黑, 之前點解會被免職?? 可否又簡單同我地居民交待下??


符偉樂先生


「事實上,今屆深水步區選的「重頭戲」,不少都涉及政黨間的恩怨。如上所述不少候選人均為前民協成員,其中最富戲劇性的首推石硤尾選區。符偉樂94年以民協旗號出戰,99年以民主黨名義出選,今屆改投前線,跳槽的「政黨經驗」之豐富可謂無人出其右。亦因為此,符氏成為民協重點「追殺」的對象,上屆區會更令馮檢基重出江湖坐鎮石硤尾,「必殺」叛將。符見勢不妙,在截止報名前臨時更改選區「轉戰」李鄭屋,結果馮檢基自動當選,符則在李鄭屋敗給民建聯的符樹雲。」

2013年8月23日 星期五

一個粗略的計算, 到底屋苑可動用資金係幾多?? (更正, 會用紅字修正)

係呢個網誌, 都有好多人問一個問題,

要求鬍鬚仔去查數, 到底, 我地屋苑而家可動用資金有幾多。

由於仲未有資料到手, 鬍鬚仔只係以一些大家都知道的數據來粗略估計一下

1, 係3月28日業主周年大會, 當時司庫陳力華講, 我地屋苑約有一千二百多萬。

3月28日會議司庫財務報告

2, 我先假設呢一千二百萬係真實, (按司庫的財務報告, 呢一千二百萬係銀行簿上的紀錄)

3, 呢一千二百萬, 應該包括以下的數據,

A. 每戶(六)個月的管理費按金。

大廈公契, 19頁, E項第1點

我計算約數, 我每個月收到約80萬管理費, 之前十多個月的實際損益表初稿, 所以, (六)個月的按金, 約為(480萬).

4, 應付的帳項,

例如, 我地都知道, 大維修我地重有10﹪的保固金尚未支付。係會計上, 我地一定要預留呢筆錢, 大約230萬。(整個工程約二千三百萬, 10﹪保固金)

至於其他的應付數, 例如管理公司, 清潔費, 園藝等等。。。。我先假設係按月找清。(因為每個月收管理費, 去支付呢D固定支出)

5. 維修基金

係2012年1月14日會議紀錄第5.2項, 當時管委會有講及屋苑每月需預留30,000元的維修基金。

2012年1月14日常務會議紀錄第5.2項

當然, 係2012年2月, 3月會議紀錄, 都一拖再拖, 去到2012年4月21日的常務會議3.2項,佢地通過咗, 至於通過D乜, 對唔住, 文件無講。

我假設每個月3萬的維修基金係通過的。即係, 由2012年4月去到2013年8月, 我地的維修基金應該有

3萬 X 17個月 = 57萬


6, 去到呢一刻, 淨番幾多??

1200萬﹣(480萬)﹣230萬﹣57萬= (433萬)





按之前所載, 之前十多個月的實際損益表初稿, 我地每個月的支出都多於管理費收入。我亦假設我地每個月無赤字,支出等於收入。

(433萬)/80萬, 約等於(5)個月的支出儲備。


****************************

而呢個儲備, 並未包括李淑玲女士之前成日話, 我地可以唔駛錢去整呢樣整個樣的。

咦, 有無留意, 之前李淑玲女士話, 起部戶外電梯, 三百五十萬。。。。。

真係計得好準!!!!!

數我就咁樣分析, 大家業主, 相信起碼而家心裡有數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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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文章計算有誤, 謹此致歉)

2013年8月20日 星期二

LDBM139/2013

有街坊見到鬍鬚仔, 都會問, 而家單官司點樣.

第一單, 即係LDBM139/2013, 將會係八月十九日14:30 係土地審裁處開庭. (第一法庭)

為了等大家有較清晰的印象, 鬍鬚仔會將有關資料總結.

呢單官司, 基本上係同LDBM140/2013 一齊的.

就係李淑玲以法團的身份向法庭入稟, 控告新選出的委員/秘書, 於2013年3月28日的會議記錄, 係偽造文件. 所以要求法庭向各人判監.

LDBM139/2013 入稟狀

之後, 我地聘請律師, 向李淑玲提出反對通知書.

LDBM139/2013 FORM 7 反對通知書

同時,係7月12日, 已經向法庭存入誓章, 要求法庭剔除李淑玲的申請

要求剔除申請

而李淑玲, 係日期, 又入咗反對通知書, 反對我地的論點.

李淑玲LDBM139/2013 反對通知書

開審時, 李淑玲女士向法官申請延期審訊, 理由是因為未請律師應訊。

答辦人律師於庭上的主要陳詞

法庭拒絕李淑玲女士的申請, 理由是, 該入稟已有一段長時間, 李淑玲等應知答辦人是有聘請律師, 故不可能不斷延期來增加答辦人的訟費成本。(因為, 每一堂聘請大律師都需要錢)

在案件開審前, 由於要確認李淑玲是否具有身份代表法團一點, 可能需要處理多宗訴訟後才能決定, 故此, 在得到法庭的准許下, 先「假設」李淑玲是有權代表法團, 而官司只是針對, 「法團」是否可以利用該入稟狀來向土地審裁處入稟。

此案, 答辯人只以一個法律觀點來剔除整份申請, 就是, 申請人以建築物條例344第36條向土地審裁署入稟, 由於「偽造文件」乃是刑事案, 土地審裁處是否有司法管轄權去處理刑事案?

由於李淑玲女士無法向法庭反駁此點, 而法官於上一次預審時已多番暗示李淑玲女士看看是否需要與答辯人達成和解避免訴訟。故此, 法官基於這一個理由, 將整份申請書推翻, 即海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敗訴。

同時, 訟費亦由海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支付。

既然2013年3月28日的會議未有受到挑戰, 所以, 當選的委員, 秘書, 仍舊當選。

某些呈當文件並未收到副本, 所以未能詳細展示, 待整理過後, 會再更新。

2013年8月14日 星期三

大家今日有無睇新聞??

今日蘋果日報, 大一單唔太起眼的新聞.....

美景業主抗天價維修 遭黑勢力恐嚇

美景業主的控訴

可能大家唔知, 當日, 有業主向我地法團查問有關某維修問題時, 都一樣收到呢D恐嚇短訊.

當然可能只係巧合.


如果各位街坊, 有朋友住係新屯門中心, 樂湖居, 美景花園等等.... 不如打探下實情如何??





2013年8月12日 星期一

812信件

相信, 大家今日都收到有一封自稱「海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署名的信件。

812信件

回覆文件我已經寫好, 交俾法團, 等佢地開會決定點出。

但有幾個基本的謬誤,好簡單。

文中話, 2013年8月10日的大會, 係以「建築物管理條例344章」第1條(1)(c) 召開。

好, 鬍鬚仔同大家上一堂課。

到底, 業主大會有乜唔同??

1. 周年業主大會

係由法團藉管理委員會召開, 係法團成立的十五個月內召開第一次會議, 之後, 每年召開, 相隔不少於12個月, 及不多於15個月。

註 :「建築物管理條例344章」第1條(1)(a) 及 (b)

2. 特別業主大會

如果法團想有乜嘢決策想問下大家,例如, 要起戶外電梯, 由於金額超出每年的預算20﹪, 所以, 法團就藉管理委員會會議召開, 「就管理委員會認為恰當的事宜隨時召開法團的業主大會」。

註 :「建築物管理條例344章」第1條(1)(c)

3. 特別業主大會

如果係由不少於5﹪的業戶要求召開特別業主大會, 就係引用以下條例,

 在不少於5﹪的業主要求下, 管理委員會主席須在收到要求後14天內, 就業主指明的事宜召開法團的業主大會, 並在收到要求後的45天內舉行該業主大會。(由2007年第5號第28號修訂)



註 :「建築物管理條例344章」第1條(2)

所以, 有人用錯例, 寫錯幾大頁文章。(唉, 真係唔明佢點解話唔贏的官司唔打, 原來佢根本係乜都唔識)

有三頁紙唔駛講了。



******************

至於, 話點解管理公司入標時, 有兩間人數相同, 但有一間係少咗2個。。。。

都唔明, 佢好意思開口的。

係2013年1月份, 李淑玲已經要炒新昌, 所以, 我地先有2013年1月26日的業主大會, 結果, 我地保到新昌。

但新昌亦按足本份, 係主席要求下, 幫手寫好份標書, (因為, 萬一業主大會投票結果係要炒佢, 咁我地都要搵新管理公司)

2012年12月29日會議紀錄 3.5項

當時入標的, 有港深, 康業, 其士。

之後, 新昌係二月份因為收唔到錢, 頂唔順, 結果同我地法團辭職。

我地法團, 就自已登報出標。然後,再搵番之前新昌出標的兩間管理公司入標。

而法團自己出的呢份標, 係無寫明人數的。所以, 新入標的公司, 並唔知我地屋苑的人數要求, 就按自己行完的估計人數, 入咗標。

而港深同其士, 就沿用之前的標書。(所以, 入標的人數是一樣的)

可能法團主席認為佳定都係陪跑, 而佢人數較少, 我地業主多數唔會揀。結果, 呢個不公平的標書, 打亂了李淑玲的部署。

講真, 某人真係想海景業主是傻瓜。

2013年8月11日 星期日

又要打風了

其實, 住得海景的朋友, 都會有一個問題, 打風時窗邊漏水。

首先, 大家一定要知自已窗口對住的方向。如果你係窗望海, 向西南(好似我三座咁), 咁打風如果八號西南, 你就一定要做好準備。

(因為, 對住個海, 無遮無檔的, 好易窗邊入水。

有一個方法, 我想同大家分享。(都係一些好朋友教的。)

先取出一個大的垃圾膠袋。唔駛打開, 你當佢係一張膠紙咁用。

「痴」係窗的中間。然後打開個窗, 盡量將個垃圾膠袋「攝」出去窗邊。

要確定膠袋一定要大過個窗, 垃圾膠袋一定全部包圍晒個窗的下半部。

之後, 小心關上個窗。

一般來講, 如果太舊的窗, 會變型, 所以, 會入水。

我呢個方法, 就係由得窗邊入水, 但由於膠袋係防水, 就等撇入來的雨水, 沿住個膠袋, 係窗底流返出去。

而同時, 因為風係由窗外吹入來, 所以, 個垃圾袋係會好似個封口位咁, 檔住個邊, 減少雨水滲入的。

我已經放咗圖。但由於我用咗黑色垃圾袋, 所以睇得辛苦D。

好似呢幾日會打風, 早D同大家講, 等大家早有準備。


2013年8月10日 星期六

而家土地註冊資料係乜??

係2013年7月20日,我地開咗大會, 所以, 李淑玲女士被撤消主席及委員資格。

於是, 係2013年7月22日, 我地係土地註冊署登記了, 賴小姐成為我地主席。

而係2013年8月2日, 有人去土地註冊署更新了資料。

8月2日土地註冊署資料

大家留意下,

署理秘書 : 符偉樂 (Foo Wai Lok ) 非委員
地址 : 九龍新蒲崗景福街106號太子工業大廈8座32室


署理司庫 : 吳國清 (Ng Kwok Ching ) 非委員
地址 : 九龍新蒲崗景福街106號太子工業大廈8座32室



W.T.F.

睇番2013年7月30日李淑玲的會議記錄,

符偉樂現職物業管理公司董事,
吳國清現職物業管理主管。

咁, 佢兩個, 係咪同一間公司?? 同一間物業管理公司??

熟悉銀行的街坊都知, 要去銀行改法團的簽名, 要出會議記錄。
多數, 係由主席同秘書, 或者主席同司庫簽署發出。。。。

五人小組解散, 而家玩三位一體??

同一個註冊地址, 然後話司庫同秘書係兩個獨立個體。。。

呢單嘢, 你信唔信???



而家, 田地註冊處已經將抽起呢個檔案, 所以, 暫時佢地的註冊係唔生效。

呢一點, 要多謝陳偉業議員致函土地註冊署署長要求的。係呢度, 真係要點名多謝陳偉業議員。

2013年8月9日 星期五

有街坊話, 符偉樂同毓民係乜關係??

http://www.yukman.hk/wp/date/2012/10/page/2/?cat


符偉樂先生於立法會黃毓民議員辦事處之僱傭合約已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終止。謹此公告

所以, 黃毓民係同符偉樂無關係的, 當然, 如果有人信搵符偉樂等於可以搵到毓民照佢, 咁係佢俾人呃O者。


嗱, 呢封信係毓民寄過來的。

毓民致海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信件




2013年8月6日 星期二

8月10日業主大會

各位要出席呢個會, 重選法團, 等管理公司能夠繼續營運落去。

同時, 呢個會的結果, 有機會作為呈堂的證供。

如果你唔得閒, 記得係今個星期四20:00前, 將授權書放入管理處的收集箱。

要將呢個千秚萬代的小圈子趕走。

我都知大家開好多會, 好煩,

但李淑玲玩完一劑又一劑, 係咪要將呢堆瘀血清走, 大家先有好日子過?

***************

目前官司一覽表

LDBM139/2013          第一庭, 19/8,  李淑玲已入誓章
LDBM140/2013.         暫無資料
LDBM156/2013
LDBM175/2013
LDBM181/2013.          第一庭, 20/8

LDBM209/2013.          已入稟, 等反對

暫時知咁多


2013年8月2日 星期五

今次我地為乜??

點解唔可以俾港深入場?? 真係為鬥氣??

因為, 要使用到屋苑的錢, 要管委會去簽名, 但亦都要靠一個個體去行駛呢筆錢,

管理公司就係呢個個體。

你要出糧, 你都係出糧俾管理公司, 管理公司出俾伙記。

你要俾錢大維修, 都係你管委會出ORDER, 由管理公司代辦。

嘩, 咁告唔到告到佢架??

無用。因為, 我地係有尾數未俾人。(只係大家對工程有爭拗)

你只要管委會同意, 管理公司開咗數, 噢, 關人。

失職?? 佢地唔識賣樓??

況且, 344有免責條款, 佢行駛管委會權力, 係為公務(維修數目就係), 你唔可以告佢個人。

以上, 你當係鬍鬚仔亂諗。。。。(無指名道姓, 唔係誹謗)

所以,鬍鬚仔唔俾新管理公司入場, 就係呢個原因。


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第一晚做看更的日子

可能經驗不週, 後閘瑣匙遺留在管理處內, 所以今天後閘開閘時間較遲, (由原本的04:45改到大約05:50), 希望各位原諒, 明天應該會有改善。

有幾位街坊今晚都同鬍鬚仔一齊辣更, 好多謝佢地的無私奉獻。

*************************

係今晚做看更的時間, 鬍鬚仔調整過思路, 所以, 寫低等大家俾D意見。

1。八月十日的業主大會, 我地一定要照開。

2。解散及重選第十一屆管委會後, 我地馬上去更改銀行的簽署。

3。只要能動用法團戶口, 我地有流動現金, 便可以馬上進行管理公司招標。

4。係現階段, 其實, 我地未必適合去搵一間管理公司來管理, 相反, 我地可以邀請之前的管理員繼續服務我地屋苑, 薪金及待遇, 照沿用過往新昌或佳定的標準。咁就免除俾李淑玲等人的口實, 話利益輸送。(別忘記, 而家有人動輒就會去打官司, 我地唔可以有任何把柄俾人拿來開刀)

5。現有的服務供應商, 如清潔,園藝等, 要同佢地傾有關找數的安排。

6。我地可能要先行集資, 用來支付而家服務我地的管理員或清潔等服務供應商。由於係支付舊有的固定開支, 而唔係新引入的公司, 咁就唔駛再有是非。

7。要解決如何計算管理費, 之前的應收帳, 該如何整理。

8。要留意有乜費用需要支付, 例如保險等, 避免法律問題。

如果鬍鬚仔有乜遺漏, 煩請留言指點。一夜未眠, 精神有點恍忽, 但驚訓醒忘記了, 所以先寫下重點。

定好重點, 再一一去實行, 咁就唔怕亂。

近日保安未必足夠, 再次提醒各業戶, 小心門戶, 守望相助。

謝謝。

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

緊急通知, 佳定被炒, 今晚20:00離場

緊急通知, 尋晚李淑玲舉行了內務會. (註: 李淑玲單位已交吉)
秘書被炒, 司庫被換,

而佳定被炒咗, 今晚20:00要離場
2013年7月30日內務會議記錄

今晚, 我地唔會俾新管理公司入場......

2013年7月26日 星期五

鬍鬚仔只係想做事, 唔想再回應一D無謂的攻擊

相信今日各位業主都收到一封署名 : 海景業主立案法團的信



鬍鬚仔唔想再回應, 因為, 係呢度的業主, 係希望鬍鬚仔代佢地去做實事, 而唔係係度攪鬥爭。

信件我已交律師, 不排除會向個別人士採取進一步行動。

如果個別業主想就呢封信的內容想向鬍鬚仔查證或質問, 歡迎約我出來面談,

電話係9109-4877

電郵係22bblock3@gmail.com

甚至, 係2013年8月10日的業主大會, 用你地的選票去將鬍鬚仔趕落台。

呢個, 先係選舉的精神。

海景咁多年風風雨雨, 近日稍見平息, 無理由因為鬍鬚仔的個人榮辱而又再讓人興波作浪。

謹作回應。謝謝。

2013年7月25日 星期四

LDBM209/2013

李淑玲女士, 果然沒有讓大家失望, 靠著剩下的四位委員司庫, 繼續要挑起爭拗。

LDBM209/2013

到底李淑玲女士以及其他四位委員/司庫, 知唔知呢件事有幾大嚴重性?? 還是只是李淑玲女士的個人傑作??

何以, 又拖法團落水??? 又係輸咗入大家數的技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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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緊2013年8月10日, 我地召開了業主大會。

為了將第十屆(即李淑玲那一屆)的所有事情清楚劃一條界線, 清楚讓大家知道有關屋苑的問題責任誰屬, 同時我地亦要執佢地的鑊, 所以我地解散及重選。

(呢個會因為延及解散, 所以需要20﹪以上的業權出席)

相信大家都有收到呢個開會通知。

個會好似好長, 因為要按照業主5﹪的要求召開, 但當中有幾個議程, 到時大家可以選擇唔議決來節省時間。

但最尾的一個議程,

議決是否批准管理委員會就LDBM139/2013及LDBM140/2013案件, 以“業主立案法團”的名義提出訴訟。

李淑玲女士控告本人及另三位業主的案件, 將於2013年8月19日上庭。李淑玲女士曾向法官表示, 她是獲得法團(即全部業主的同意), 並以內務會的批準代表全體業主同意佢去控告本人及新昌管理公司。

我想大家以選票向法官指出, 各位係咪同意佢咁做。因為, 你地的投票, 可能會影響到, 該訴訟所引起的費用, 由那一方負責。


2013年7月23日 星期二

有關LDBM139/2013案件

今天早上已完成非正審, 由於李女士尚未提交誓章, 故獲法庭頒令於八月二日必須呈上。

同時, 法官安排於2013年8月19日下午2:30, 於土地審裁處進行審理及辯論。

如果街坊有空, 不妨當日到土地審裁處第一庭聽審。

還是那句話話, 假的真不了。

今日張貼的通告

22﹣7, 我地已經張貼了七月二十日的會議紀錄。

同時, 我地都出了一張通告, 禁止任何人再以法團主席以及利用盗用法團印章。

點解會咁寫??

事緣, 今天下午, 有人在各大堂張貼了以下文件,



呢份文件引起大家的恐慌同投訴, 所以, 鬍鬚仔通知管理處將文件除下。

如果任何人再非法使用法團主席之名以及再盗用印章, 鬍鬚仔將會報警處理。

同時, 鬍鬚仔亦會致函前主席李女士, 要求取回印章, 瑣匙以及一些法團文件。

希望一切順利, 不用浪費警力。


2013年7月22日 星期一

期望海景不要再分黨分派, 大家共同努力

鬍鬚仔住係海景都有十二年幾。

明白, 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 好多時, 街坊分黨分派, 係源於對管委會唔了解, 唔明白作為業主的權利, 亦對好多法例唔熟悉。

於是, 就被人有機可乘, 以謠言代替消息, 分化了不同的業主。

鬍鬚仔認為, 加強溝通, 就係打破呢種風氣的不二法門。

我會係得到管委會的同意後, 以後每個星期留時間俾大家對法團事務的查詢, 只要大家預約, 提出問題, 鬍鬚仔一定盡我能力為大家解答屋苑的問題。

只要大家都充份明白屋苑的事務及限制, 又或者對屋苑事務有新建議, 鬍鬚仔係解答之餘, 亦可以將街坊的訴求帶番入管委會討論同議決。

屋苑係大家的, 討論當然要包括埋所有業主。鬍鬚仔希望係自己任期內, 能替海景締造一個透明, 負責的制度, 相信只要大家的意見及不明白都能得到滿意的回覆, 海景就能消除過往分黨分派的現象, 大家能有更大的包容, 為海景創造最適合居民的環境。

希望大家都可以在不同的範疇暢所欲言。管委會是代表各位業主, 當然要聆聽業主的意見, 這是我過往爭取, 亦是以後為各位服務的宗旨。

係呢段時間, 如果各位有任何對屋苑的問題, 亦可以同鬍鬚仔聯絡。

電話 : 9109-4877
電郵  : 22bblock3@gmail.com

候教。

正式恭喜大家, 李淑玲已經被撤換了。

今日, 土地註冊處已經更改了紀錄。

7月22日, 土地註冊署紀錄

李淑玲女士正式被免職。

呢一個, 係所有海景業主共同努力的成果。

已經將資料交俾管理公司, 亦請大家做為見証。

2013年7月20日 星期六

感謝今日出席的街坊

非常感謝大家支持,係一個好悶熱,好多人的環境,大家都好支持。

衷心感激。

係晚上09:42分, 第二次點人數, 出席戶數係達到135戶, 超過20﹪的出席率。

議決一, 撤換李淑玲主席及委員身份, 獲得通過。

另, 在委員之間挑選新主席, 賴韻詞小姐獲投票議決成為第十屆海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

由於時間關係, 暫時只公佈結果。有關資料, 在28日內, 會貼出會議紀錄於各座大堂。

感謝出席的各位, 亦多謝係今晚義務幫手的各位街坊。

由於大家都係義務, 唔係專業, 所以派票同點票時間較為冗長, 希望各位原諒。

再一次感謝。

***********************

係接著下來, 海景花園的工作會有很多。

例如處理帳目問題, 大維修的手尾, 戶外電梯工作等。。。

鬍鬚仔會撰寫番一個大綱, 等大家業主可以就問題作出討論同做決定。

重申一次, 管委會只係代各位業主執行決議, 一切大動作, 仍雖得到各位業主的同意/投票做決定。換上新一屆的管委會, 唔代表係一班人爭權奪利的結果, 相反, 係實行將權力下放番俾所有業主的一個里程碑。

係未來兩至三個月, 唔會有太多嘢可以做到。(因為, 要係下個月重組法團成員, 之後先可以更換銀行簽名,「需時約兩個月」, 係呢段時間, 法團戶口接近凍結。)

但正好用呢兩個月時間, 同大家溝通一下, 例如, 戶外電梯的問題, 大家可以做討論同埋定下工作大綱, 務求盡快訂下方向等新法團可以去執行大家的意見。

大家齊參與, 就係防止管委會濫用權力的方法。無論你係支持鬍鬚仔, 反對鬍鬚仔, 意見絕對可以交換, 矛盾可以透過投票來化解。

呢個, 係鬍鬚仔的心願。

2013年7月19日 星期五

7月20日, 我地一定會舉行業主大會

有朋友留言問, 業主大會係咪一定舉行?

鬍鬚仔答大家, 係。一定舉行。

2013年7月20日, 晚上20:30分, 係網球場舉行。(抱歉, 只能提供少量座位, 而座位供老人家優先使用)

如果係落雨, 就會移師到青山公路出口旁的多用途室舉行。

請大家帶備身份證參與。基於登記由義務街坊幫手, 可能無管理公司咁熟手, 敬希各位見諒。


目前答應出席人數

已經去到43人。。。。仲差27個業主, 大家要努力。

請電郵至22bblock3@gmail.com

留低你的電話同單位, (如3座22B, 王生, 91094877)

跟住係7月20日20:30, 做一個簡單的登記, 便可。




大家加油!!!

2013年7月18日 星期四

業主已經出律師信給管理處及主席

業主向鬍鬚仔提供, 今天已就主席更改業主大會日期出律師信俾管理處, 與及主席,

謹向大家交待。

業主向佳定管理公司出的律師信

跪求各位支持

鬍鬚仔對抗呢個「集團」, 已經出錢出力. (鬍鬚仔絕對唔係針對主席一個)

今朝早, 主席女士打電話到我地管理公司, 佳定, 要求唔可以召開7月20日的會議,

佢話, 「如果你夠膽開會, 我就炒你佳定」, 基於商業原因, 好對唔住, 佳定決定「唔派人手」來協助舉行會議。

主席將呢個會議, 推去2013年8月17日, 因為, 佢八月中交吉, 大家可能以為, 佢只係唔想被人炒, 所以想光榮辭職下台.

唔係.

如果主席下星期召開一個常委會, 佢就可以補選委員入去, 然後再互相推舉主席出來. 咁, 「新的五人小組」就會出現, 繼續將屋苑事務掌握在「集團之手」.

鬍鬚仔與律師商量後, 決定, 自己業主舉行業主大會.

鬍鬚仔已經邀請咗民政事務署, 區議員, 同埋會搵律師做見證. (明天再會去警民關係科申請).

只要我地出席人數超過70個業主, (以業主計, 唔係以單位計, 即係, 即使你有兩個單位, 你都只係計一個業主).

核實方面, 希望你地出席的人士, 會將住所資料電郵俾鬍鬚仔, 22bblock3@gmail.com, 我會為你地預備好查冊, 以確認業主身份.

只要人數夠70人, 我地呢個會就係合法會議, 正正式式咁去撤換主席.

(呢個會, 係無得用授權票的, 係要一個一個人咁去對資料)

我地希望各位支持, 撤換李淑玲女士, 由賴韻詞小姐接任, 而新主席會馬上召開業主大會, 解散第十屆法團, 讓大家重新挑選第十一屆法團委員.

呢個, 係無辦法之中的辦法.

明白星期六, 大家可能會有節目, 有應酬, 甚至, 可能認為鬍鬚仔係咪多此一舉, 明明主席下個月走, 咪到時先算lor.


鬍鬚仔同大家講,

如果有一日, 你會發覺無晒管理公司職員, 清潔公司職員, 你會覺得點??

佢地就快無糧出了, 你點留人係度做嘢??

佳定六月份入場, 我地俾咗兩個月開支的按金, (約百多萬), 以用來支付呢兩個月的開支.

因為轉換了新管理公司, 所以, 支票要改簽名, 而法團去銀行改簽名, 約需兩個月.

主席係6月28日通過會議, 讓佳定去改簽名.

去到八月份, 明明已經改好簽名, 主席同司庫已經賣了樓, 到時又要再去選主席司庫, 然後再改簽名, 十月份先可以開到支票找數, (包括管理公司及清潔公司)

即係, 管理公司同清潔公司要頂四個月數, 點頂??

主席就係要玩我地, 人雖走, 要玩到你地同管理公司雞毛鴨血.

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業主, 鬍鬚仔而家做的, 係考慮到跟住幾個月的問題, 既然管理公司唔敢去接波, 由鬍鬚仔去負責攪.

只得兩日, 我要集結到70個業主出席, 我都知好困難, 但, 難極我都要攪.

真心希望大家能考慮屋苑的重大利益, 支持出席.

緊急通知, 七月二十日, 一定開會, 風雨不改

主席女士今日本來開內務會, 企圖將我地七月二十日的會議延後。

好可惜, 百密一疏, 開會通知唔夠七日, 結果, 內務會無執行力。

無計可施下, 主席係而家, 即係晚上十二點, 出了一張通告, 同時, 將信件入晒去各位業主的信箱。

夾硬將個會議日期, 改係八月十七日。(點解係八月十七日?? 因為, 佢老人家八月十五交吉。佢要玩嘢玩到最後一日)





主席, 你夾硬來, 無用架。

七月二十日, 我地用選票, 將你轟下台。

你唔高興?? 你可以用自己錢來推翻個業主大會結果。

主席, 你記住, 做主席, 有個印章唔代表大晒的。
權力係源自“管理委員會”而唔係你一個人。

你唔係開一個合法的會, 無合法的議決, 乜都係無效的。

你難為D保安員, (佢地都係你同行, 何必呢??), 無用架。

你難得一日休息, 做乜攪到咁頻撲??


業主大會, 我地就開硬。

你唔高興, 請你去土審推翻我地呢個業主大會的議決。

我等你。

2013年7月17日 星期三

17/7的通告

有很多街坊都在問, 到底20/7 是否會如期開會??

我會答大家, 一定會。

今天我已將信件交到管理處, 而管理處同事亦於晚上19:00貼在大堂。

秘書致管理處的信件

同時, 鬍鬚仔同一班街坊亦都係一座等主席及委員出現。

結果, 只得主席在一座出現, 其他委員並沒有出現。

沒有一個合法的法團會議的議決, 沒有人可以更改業主大會的日期。

所以, 請大家星期六晚出席業主大會, 一齊用選票同李主席SAY GOODBYE。

真係SAY GOODBYE架。

海景花園成交紀錄

主席係2013年6月29日, 已經簽約賣咗樓, 四座高層A室, 成交紀錄已經登晒出來。

價錢高低唔關我地事, 但相信, 好多人都想知, 又假的真不了, 又唔贏唔打的官司, 而家點收尾??

各位如果有朋友係主席FANS, 不妨問下佢地, 話時話, 其他委員係咪都應該出來答下大家呢??


2013年7月11日 星期四

又想用法團錢打佢自己官司?

街扗方托我將主席就LDBM175/2013的反對通知書貼出來。

LDBM175/2013, 主席的反對通知書


大家睇唔睇到, 第一頁, 主席希望將佢的責任, 由海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去承受, 即係, 要我地幫佢俾錢打官司。

七月十六日早上先打一壇非正審, 鬍鬚仔都期望告主席的街坊能夠旗開得勝。



照我睇, 主席有一陣子忙了。。。。個BLOG可能會UPDATE得較慢, 因為, 鬍鬚仔都要開始忙住處理文件了。一有乜消息, 會再同大家講。




2013年7月5日 星期五

2013年7月20日的業主大會的議程, 魔鬼在細節中。。。。。請大家一齊反對, 俾壓力主席

1, 相信大家收到2013年7月20日的業主大會議程, 雖然議程極混亂, 但大家都覺得, 攪咁大輪, 總算要到某人下台。

2, 錯, 魔鬼在細節中。如果我地唔反對, 我地又會滑鐵盧, 再次著了主席的道兒。

2013年7月20日的業主大會議程

係最下項好細隻字的第二點 :

* 請注意, 上述大會只接受隨附已蓋法團印章的“委任代表的文書”, 倘業主遺失了所述文書, 可到管業處補領。請業主按照上述規定遞交已填妥的“委任代表的文書”。

但大家有無留意, “隨附的”委任代表的文書, 上邊係無蓋印的?? 點解??

個印係主席手上。

亦即係話, 主席的“授權書”就可以蓋印, 我地的授權書就無印, 主席可以宣佈, 我地的授權書無效。

我已經代表大家向管理處反對, 同時亦希望管理處同主席傾清楚。

法例上, 授權書係唔需要蓋上法團的印章作為辦別的標準。


2013年7月2日 星期二

點解要踢5月13日的內務會議

大家近日有無發覺, 大堂乾淨晒?? 乜通告都無晒??

咁O岩呢頭撕晒D通告, 嗰頭就有客上去主席層樓度睇樓..... 可能主席終於都知道, 呢D好似符咒樣的通告係幾咁乞人憎哩.

點都好, 呢D符咒撕走咗, 大家係咪覺得陰天籠罩的海景花園, 已經開始見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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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業主睇完之前個網誌, 有關6月28日的常務委員會錄影, 唔太明白, 點解鬍鬚仔一定堅持唔俾5月13日的內務會議通過.

我地大家先睇下5月13日的會議議程及會議記錄.


 
(唔好意思, 我只能夠用手機拍攝)
 
 
至於2013年5月13日的會議記錄, 係2013年6月8日張貼. (但主席專登將日期寫係2013年5月13日)
 
 
 
4.2, 議決及通過4月27日特別業主大會增聘臨時保安員之款項$6,240.00, 出席委員一致通過.

(主席請咗成十個G4保護佢一個人, 作為業主, 你同唔同意用呢筆錢??)

4.5 由於屋苑大維修保固期首尾(手尾)總(仲)未完結, 需要鍾沛林律師行協助, 所以委員會一致議決通過聘請鍾沛霖律師行為屋苑顧問律師, 為期一年. 由於收到鍾沛林律師行的指示, 今後咨(諮)詢法律意見, 需管理委員會通過授權1人為代表咨(諮)詢律師, 一致通過授權主席李淑玲為代表咨(諮)詢法律意見.

(請問鍾沛林律師行出過一封律師信俾輝煌, 叫人地唔好唔好告我地, 等候我地進一步回覆之後, 跟進過D乜??)
2012年4月21日常務會議紀錄 . (3.5節) 同一堆主席及委員, 當時都識得揀律師要三間報價, 今次點解又唔駛?? 而家到底鍾沛霖律師行開乜價?? 大家知唔知??

如果咁都得, 你俾佢地過會, 以後大家唔好怨, 點解法團D錢亂咁駛, 因為, 你唔反對佢, 即係表示同意.
 
至於今次法團的律師只服務主席一人, 3月28日事件大家有目共睹, 點解我地俾錢但只得主席一人可以享用?? 不如法團買層樓俾主席佢老人家咁勞苦功高, 俾佢同家人休息用啦.
 
至於最大問題, 係議程5.2項, 商討表決向有關人士及公司提出訴訟.

我地有業主以5%希望將是項決議交由業主大會議決, 主席反對開會.
我地提出反對, 並將之放入會議記錄,



就係以白紙黑字, 有關主席及另外四位委員, 佢地要對呢個決議負上個人責任. 所引致的訟費, 我地保留權利向佢地五人追討.

(喂, 鬍鬚仔, 主席, 司庫, 委員賣緊樓喎. 點算?? )

(仲有人未賣架嘛. SORRY LOR)
 




2013年6月30日 星期日

6月28日會議錄影

6月28日的會議現場錄影

已加字幕, 方便大家收看。(因為部份收音質素參差, 請見諒)

(影片下邊有一排圖案, 最左手邊有個長方形的那個鍵, 按下便可)

2013年6月29日 星期六

昭然若揭

大家都想做戶外電梯, 尤其近日天時暑熱, 有誰愛走上長長的樓梯。

2013年3月28日, 議程5係投票決定揀選戶外電梯井道的承建商。

當時, 大家投票決定, 暫停議決。點解???

1。因為, 成部電梯咁大工程, 設計, 電梯牌子, 有無諮詢過大家??

2。對於工程, 責任誰屬? 萬一工程出事, 邊個負責? 顧問? 井道承建商? 電梯公司? 還是, 我們法團?? (即我們所有業主)??

3。對於工程圖, 主席成日話, 圖已經攪掂, 到底, 該圖有無劃到地下水道改建? 電梯旁的樁柱尺寸?甚至, 電纜的舖展??


4。有無施工方法?? 石屎點處理? 如何運送? 如何施工?

5。萬一有人困電梯, 如何拯救及逃生?? 大家可能像貓一樣有九條命, 鬍鬚仔膽小, 命只得一條, 所以鬍鬚仔最擔心意外。而呢D意外, 我地法團又需唔需要負責??

6。而主席女士早已向大家展示其理解能力及法律知識。一個連議程寫咗大家都唔明的人, 一個連通告出咗大家都得啖笑的人, 一個連舉證責任係控方都唔知的人。大家敢唔敢靠佢去處理一個咁大的工程??

甚至, 明知大家要佢撤換佢, 佢死都一定要完成佢最後使命, 要去起呢部戶外電梯。



唔係呀, 鬍鬚仔, 佢都係想為街坊服務, 佢想改善屋苑設施, 大家受惠呀??

係?? 咁佢又雞咁腳去賣樓?? 

故事太多疑點, 嗱, 唔好話俾我聽, 你地當中有人私底下未經法團同意簽咗D乜乜合約, 爆到出來, 監都有得坐架。斷估,唔會。。。。。掛。。。。。

鬍鬚仔答應大家, 只要我地可以清晒D瘀血, 鬍鬚仔一定全力去幫大家完成部戶外電梯的工作, 包括諮詢會, 推介會, 全部透明化, 顧問, 承建商, 電梯牌子, 電梯款式, 全部由大家投票決定, 絕對無黑箱作業呢枝歌仔唱。

你信主席會幫你地?? 三四個月了, 佢有無跟進過部電梯?? 所有開的會, 所有會議記錄, 有無提過??

到時出問題, 主席會唔會睬你地?? 會唔會承擔責任?? 請問我地屋苑業主, 有無邊個認為主席係可信的??

文件, 文字, 騙不了人。如果有人打法團主意, 即使係一毫子, 鬍鬚仔話過, 同你沒完沒了。


6月28日常務委員會, 又以報警腰斬

第二次與主席舉行法團常務委員會。

(註, 第一次開會乃2013年5月尾, 主席一進場便要求投票宣布會議取消, 之後, 報警, 話受人襲擊。結果, 腰斬)

今次議程共10項。

2013年6月28日常務會議議程

由於會議進行前錄音系統有點技術問題, 故大家同意, 先就未有爭議的議程6,7,8,9進行討論。

會議順利, 大家很快就完成議程6,7,8,9。

接著, 便進行討論議程2。

議程2 : 跟進及通過2013年5月13日常務會議記錄。

鬍鬚仔提出, 不可魚目混珠, 5月13日是內務會記錄, 並不是一般的常務會議記錄。

當日, 2013年5月13日, 開會地點是黃金海岸會議室, 其實, 鬍鬚仔早於當日, 即2013年5月13日, 已電郵黃金海岸管理處, 查問有關海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到該會議室開會一事。

黃金海岸管理處回覆的電郵

龍小姐清楚向鬍鬚仔表示, 當日法團並無向黃金海岸管理處預訂場地, 而作為非住戶的主席, 及另外四位委員, 根本不可以進入該屋苑, 更遑論可以開會。

有對方白紙黑字確認, 鬍鬚仔希望主席可以提供證據, 證明當日的確有在當時當地開會。否則, 何以能讓法團通過這個會議記錄??

而海景花園共有十屆法團, 之前亦有開過內務會及常委會, 但從未在常委會中確認內務會議的記錄。

否則, 以後的主席委員, 只需自己打一份會議記錄, 便可無聲無色議決供應商, 付款, 屋苑的利益便沒有保障。

主席只回覆, 所有內務會的召開是合理合法。(但她沒有解釋何解合理合法), 坐於會議室外的業主, 便進入會議室, 向主席追問。

鬍鬚仔再提出, 5月13日的內務會議, 主席及四位委員通過聘請鍾沛林律師行。(但沒有招標), 而翻查之前的會議記錄, 2012年4月21日會議記錄第3.5項, 同樣的人, 同樣的鍾沛林律師行, 都有進行招標, 為何今天要如此特別??

而同時, 為何主席可以限制, 將法團律師公器私用? 只讓主席一個人可以向法團律師查問?? 以後主席便可以假傳聖旨, 事事以“律師話可以”, 但所有委員都沒有權向律師查問, 事事蒙在鼓裡, 成為主席的橡板圖章??


結果, 主席通知管理處職員, 要求報警。(唔識答嘛, 咪報警LOR)

議程2不了了之, 沒有表決, 突然主席要商討議程3.2

議程3.2 "跟進2013年3月28日升降機的議程, 進行商討及議決“

(請問大家明唔明呢條議程係講乜??)

呢頭主席讀完條議程, 佢開始舉手, 跟住佢班委員開始舉手。我讀得書少, 我真心唔明個議題講乜,舉手代表D乜?? 就算全部人通過議決, 咁即係要管理公司做D乜??

最好笑係, 當鬍鬚仔問主席呢個議程代表乜意思, 佢自己都呆咗。。。。。答唔出。



大家在等待主席回答時, 警方出現了, 在會議室內請出主席, 登記問話。(因為主席要求報警)

警方要求大家留在會議室。

接著發生乜事?? 

主席請出司庫陳力華, 委員張運發, 張伙有, 吳麗霞, 聚集在三座門外, 起初大家沒有為意, 原來, 他們就在三座門外就地舉行餘下的議程, 以五人之力就地正法,舉手通過晒所有議程, 然後各自歸家。


問題係邊度?? 聰明的你應該估到, 無錯, 就係部戶外電梯。


請大家密切留意跟住來的網誌。